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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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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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每袋装25g |
生产企业 |
山东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764 |
国药准字Z42021370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神经衰弱、头痛、偏头痛等症。 |
养阴生津。用于面黄肌瘦,津少口渴,腰膝酸软,食欲不振,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神经衰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0-100毫克,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25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有少数病人出现口鼻干燥、头昏、胃不适等症状无需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每片含天麻素25毫克。白色片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十二烷基硫酸钠。 |
红参、麦冬、南沙参、黄精干浸膏、山药、枸杞子。 |
性状 |
本品为包衣片,片心为白色。 |
本品为淡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5.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宜饭前服用。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