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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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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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x12粒x2板/盒 |
0.3mg*5片/盒 |
生产企业 | 深圳太太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C20150055 |
国药准字H19991372 |
说明 | ||
适应症 |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耳鼻喉感染:由α和β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 生殖与泌尿道感染: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链球菌所致; 皮肤软组织感染:由α及β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杆菌所致; 下呼吸道感染:由阿尔法及β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 无并发症的淋病。 |
本品用于非感染性口腔黏膜溃疡。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体重超过40公斤的儿童每次1-2粒,每8小时1次。体重小于40公斤的儿童按体重20-40mg/kg/日,分2-3次服用。三个月以下婴儿30mg/kg/日,分次服用,每12小时1次。本品可在空腹或饭后服药,并可与牛奶等食物同服。奈瑟氏淋球菌尿道炎可予以单次口服本品3g即可。 |
本品贴于患处。一次1片,一日总量不超过3片,连用不得超过1周。洗净手指后粘少许唾液粘起黄色面,将白色层贴于患处,并轻压10-15秒,使其粘牢,不须取出,直至全部溶化。 |
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本品治疗期间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详细见说明书。 |
1. 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2. 长期、大面积使用可见糖皮质激素类全身性不良反应。 3. 大面积长期使用亦能产生全身性不良反应。 |
禁忌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严重活动性结核病、高血压、糖尿病、胃或十二指肠溃疡、骨质疏松症、早期妊娠、角膜溃疡及有精神病史、癫痫病史、青光眼和严重心或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阿莫西林。化学名: (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分为醋酸地塞米松。 辅料:卡波普,糊精,硬脂酸镁,丙烯酸树脂,二氧化钛,核黄素,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黄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双层片,类白色层为含药层,黄色层为保护层。 |
注意事项 |
1.用前必须做青霉素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 阳性。 5.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 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② 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本品仅限口腔使用。 3. 本品不宜长期使用,连用1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4. 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慎用。 5. 本品在口腔内缓慢溶化后可咽下。 6.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 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严重高血压、糖尿病、胃或十二指肠溃疡、骨质疏松症、有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青光眼等患者慎用,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