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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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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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5gx12粒x2板/盒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C20150055 |
国药准字Z20040033 |
说明 | ||
适应症 |
阿莫西林适用于敏感菌(不产β内酰胺酶菌株)所致的下列感染: 耳鼻喉感染:由α和β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 生殖与泌尿道感染:由大肠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链球菌所致; 皮肤软组织感染:由α及β溶血链球菌、葡萄球菌或大肠杆菌所致; 下呼吸道感染:由阿尔法及β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葡萄球菌或流感嗜血杆菌所致; 无并发症的淋病。 |
化瘀解毒。用于温热类疾病,症见:发热、喘促、心悸、烦燥等瘀毒互结证;适用于因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也可配合治疗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的脏器功能受损期。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体重超过40公斤的儿童每次1-2粒,每8小时1次。体重小于40公斤的儿童按体重20-40mg/kg/日,分2-3次服用。三个月以下婴儿30mg/kg/日,分次服用,每12小时1次。本品可在空腹或饭后服药,并可与牛奶等食物同服。奈瑟氏淋球菌尿道炎可予以单次口服本品3g即可。 |
静脉注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5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次。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100毫升加生理盐水100毫升静脉滴注。在30-40分钟内滴毕,一天2次。病情重者,一天3-4次。 |
副作用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本品治疗期间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详细见说明书。 |
个别患者出现皮肤痒感 |
禁忌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对本品过敏者慎用 |
成分 |
阿莫西林。化学名: (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0]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红花,赤芍,川芎,丹参,当归。 |
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至黄色颗粒或粉末。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用前必须做青霉素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 2.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患者应用本品易发生皮疹,应避免使用。 3.疗程较长患者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常规。 4.阿莫西林可导致采用Benedict或Fehling试剂的尿糖试验出现假 阳性。 5.下列情况应慎用: ① 有哮喘、枯草热等过敏性疾病史者。 ② 老年人和肾功能严重损害时可能须调整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在治疗由感染诱发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及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征时,在控制原发病的基础上联合使用本品。 2.本品与其他注射剂同时使用时,要用50ml生理盐水间隔,不宜混合使用。 3.本品在静脉滴注过程中禁止与其他注射剂配伍使用。 4.在使用本品前,如发现本品性状发生改变如出现浑浊、毛点、絮状物、沉淀物等现象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