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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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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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 |
20mg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50120 |
H2017031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抑郁症。 |
适应症为抑郁性精神障碍(内源性及非内源性抑郁)。 |
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可以与食物同服。用量:每日1次。常用剂量为每日10mg,根据患者的个体反应,每日最大剂量可以增加至20mg。通常2-4周即可获得抗抑郁疗效。症状缓解后,应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以巩固疗效。老年患者(>65岁)推荐以上述常规起始剂量的半量开始治疗,最大剂量也应相应降低。儿童和青少年( |
成人:氢溴酸西酞普兰片剂每日服用一次。 开始剂量每日20mg,如临床需要,可增加至每日40mg或最高剂量每日60mg。 老年患者(>65岁): 65岁以上的患者,每日最高剂量40mg。 抗抑郁剂治疗属于对症治疗,必须持续适当长的时间,一般来说对躁狂性一抑郁精神障碍需4-6个月。 若出现失眠或严重的静坐不能,在急性期建议辅予镇静剂治疗。 儿童和青少年(<18岁): 本品不适用于儿童和18岁以下的青少年。 肾功能降低者: 轻中度肾功能降低者不需要调整剂量。尚无重度肾功能降低患者(CLCR <20ml/分钟)的资料。 肝脏功能降低者: 建议肝脏功能降低者的曰剂量不超过30mg。 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国外文献报道,不良反应多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1-2周,持续治疗后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率都会降低。长期使用SSRI类药物治疗突然停药后,有些患者会出现撤药反应,尽管停止治疗后可能发生撤药反应,现有的临床前和临床证据都没有显示SSRI类药物可以导致依赖。对本品的撤药反应还没有进行系统评价,已经观察到西酞普兰的撤药反应,表现为:头晕、头痛和恶心、大部分表现轻微,而且是自限性。下列为SSRI类药物的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体位性低血压代谢和营养---低钠血症,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眼部---视觉异常胃肠道系统---恶心、呕吐、口干、腹泻、食欲缺乏全身症状---失眠、头晕、疲乏、困倦和过敏反应肝胆系统---肝脏功能检查异常肌肉骨骼系统---关节痛和肌痛神经系统---癫痫发作、震颤、运动障碍、5-羟色胺综合症精神病性障碍---幻觉、躁狂、意识混乱、激越、焦虑、人格改变、惊恐发作、神经质肾脏和泌尿系统---尿潴留生殖系统---溢乳,性功能方面包括:阳痿、射精障碍、性快感缺失皮肤---皮疹、瘀斑、瘙痒、血管性水肿和多汗。 |
所观察到氢溴酸西酞普兰的副作用通常很少,很轻微且短暂.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出汗增多,流涎减少,头痛和睡眠时间缩短。通常在治疗开始的第一或第二周时比较明显,随着抑郁状态的改善一般都逐渐消失。在稀有个案中曾观察到癫痫发作。在已存心搏缓慢病人中,心搏过缓可使治疗更复杂。 |
禁忌 |
对草酸艾司西酞普兰或任一辅料过敏者禁忌使用。禁忌与非选择性、不可逆性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合用。 |
禁忌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联合使用;对本品和/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草酸艾司西酞普兰。 |
本品活性成份:氢溴酸西酞普兰 。 |
性状 |
本品为椭圆形、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由于缺乏足够的临床资料,因此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建议不要适用本品。 |
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的病人不可同时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十四天后方可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但如使用半衰期短的可逆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吗氯贝胺,则可于停药一天后使用氢溴酸西酞普兰。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以低剂量开始治疗,并仔细监测。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