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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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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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0.3g*12粒*2板 |
生产企业 |
哈尔滨泰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韩都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082 |
国药准字Z2004457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神经衰弱、头痛、偏头痛等症。 |
益气养血。用于气血两虚所致的须发早白、健忘失眠、食欲不振,体疲乏力;神经衰弱见上述症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0-100毫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饭前服用。 |
副作用 |
有少数病人出现口鼻干燥、头昏、胃不适等症状无需特殊处理。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每片含天麻素25毫克。白色片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十二烷基硫酸钠。 |
红参、制何首乌 |
性状 |
本品为包衣片,片心为白色。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3.服药同时不宜服用藜芦及其制剂。 4.高血压(高血压及动脉硬化等症忌服)糖尿病患者或正在接受其他药物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或进食同时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便溏者应去医院就诊。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