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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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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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克 |
20mg |
生产企业 | 河北东风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50427 |
国药准字H13021856 |
说明 | ||
适应症 |
急性及慢性肾功能障碍引起的高钾血症。 |
1.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 (肾炎、肾病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急、慢性肾功能衰竭),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2.高血压: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不作为治疗原发性高血压的优选药物,但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本类药物尤为适用。3.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例如失水、休克、中毒、麻醉意外以及循环功能不全等,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4.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5.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120MMOL/L时。6.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 (SIADH)。7.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日20g,儿童每日5—10g,分1—3次服用。服用时可将粉末混悬于150ml水中,搅匀后立即服用。 |
1.成人;(1)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剂量为口服20~40mg (1~2片),每日1次,必要时6~8小时后追加20~40mg (1~2片),直至出现满意利尿效果。最大剂量虽可达每日600mg(30片),但一般应控制在100mg (5片) 以内,分2~3次服用。以防过度利尿和不良反应发生。部分患者剂量可减少至20~40mg (1~2片),隔日1次,或每周中连续服药2~4日,每日20~40mg (1~2片)。(2)治疗高血压。起始每日40~80mg (2~4片),分2次服用,并酌情调整剂量。(3)治疗高钙血症。每日口服80~120mg (4~6片),分1~3次服。2.小儿;治疗水肿性疾病,起始按体重2mg/kg,口服,必要时每4~6小时追加1~2mg/kg。新生儿应延长用药间隔。 |
副作用 |
1、消化系统:便秘、恶心、呕吐、胃部不适、食欲不振,与山梨醇同服可减轻便秘。 2、电解质:可有低钾血症发生,注意观察病情,定期测定血清电介质。 |
常见者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尤其是大剂量或长期应用时,如体位性低血压、休克、低钾血症、低氯血症、低氯性碱中毒、低钠血症、低钙血症以及与此有关的口渴、乏力、肌肉酸痛、心律失常等。少见者有过敏反应 (包括皮疹、间质性肾炎、甚至心脏骤停)、视觉模糊、黄视症、光敏感、头晕、头痛、钠差、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胰腺炎、肌肉强直等,骨髓抑制导致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再生障碍性贫血,肝功能损害,指 (趾) 感觉异常,高糖血症,尿糖阳性,原有糖尿病加重,高尿酸血症。耳鸣、听力障碍多见于大剂量静脉快速注射时 (每分钟剂量大于4~15MG),多为暂时性,少数为不可逆性,尤其当与其他有耳毒性的药物同时应用时。在高钙血症时,可引起肾结石。尚有报道本药可加重特发性水肿。 |
禁忌 |
低血钾.高血钙患者禁用,下列患者禁与山梨醇同服:不耐果糖者、1,6—=磷酸果糖缺乏、甲醇中毒等患者。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聚苯乙烯磺酸钙。 |
本品主要成份为呋塞米。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无臭无味。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交叉过敏。对磺胺药和噻嗪类利尿药过敏者,对本药可能亦过敏。2、对诊断的干扰:可致血糖升高、尿糖阳性,尤其是糖尿病或糖尿病前期患者,过度脱水可使血尿酸和尿素氮水平暂时性升高。血NA+、CL-、K+、CA2+和MG2+浓度下降。3、下列情况慎用:①无尿或严重肾功能损害者,后者因需加大剂量,故用药间隔时间应延长,以免出现耳毒性等副作用;②糖尿病;③高尿酸血症或有痛风病史者;④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因水电解质紊乱可诱发肝昏迷;⑤急性心肌梗死,过度利尿可促发休克;⑥胰腺炎或有此病史者;⑦有低钾血症倾向者,尤其是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或有室性心律失常者;⑧红斑狼疮,本药可加重病情或诱发活动;⑨前列腺肥大。4、随访检查:①血电解质,尤其是合用洋地黄类药物或皮质激素类药物、肝肾功能损害者;②血压,尤其是用于降压,大剂量应用或用于老年人;③肾功能;④肝功能;⑤血糖;⑥血尿酸;⑦酸碱平衡情况;⑧听力。5、药物剂量应从最小有效剂量开始,然后根据利尿反应调整剂量,以减少水、电解质紊乱等副作用的发生。6、存在低钾血症或低钾血症倾向时,应注意补充钾盐。7、与降压药合用时,后者剂量应酌情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