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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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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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毫升:20毫克 |
10克 |
生产企业 | 太原市振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50404 |
国药准字H14023480 |
说明 | ||
适应症 |
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包括脑脊髓创伤、脑血管意外、帕金森氏病。 |
用于程度较轻的烧伤(I*或浅II)、创伤及蚊虫叮咬引起的各种皮肤感染。 |
用法用量 |
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万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 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 ,静脉滴注;第二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
外用。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用本品后出现皮疹样反应,应建议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灼烧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1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成分 |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盐。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分为:盐酸林可霉素,盐酸利多卡因。辅料为:乳酸依沙吖啶、卡波姆、甘油、乙醇、三乙醇胺、果绿。 |
性状 |
本品为澄明、无色或淡黄色溶液 |
本品为绿色透明的水性凝胶 |
注意事项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庭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禁用。 |
1、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时间使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 3、当本品形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