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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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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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毫升:20毫克 |
5万IU/瓶 |
生产企业 |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50404 |
国药准字S20010095 |
说明 | ||
适应症 |
中枢神经系统病变包括脑脊髓创伤、脑血管意外、帕金森氏病。 |
适用于烧伤创面(包括浅Ⅱ度或深Ⅱ度烧伤创面),供皮区创伤创面和溃疡、肉芽等慢性创面。 |
用法用量 |
每日20-40mg,遵医嘱一次或分次肌注或缓慢静脉滴注。在病变急性期(万急性创伤):每日100mg,静脉滴注;2-3周后改为维持量,每日20-40mg,一般6周。 对帕金森氏病,首剂量500-1000mg ,静脉滴注;第二日起每日200mg,皮下、肌注或静脉滴注,一般用至18周。 |
1.根据创面具体情况,用康合素稀释液1瓶(10ml)溶解康合素1-2瓶(5万IU/瓶),配制成5千—1万IU/ml的康合素药液。2.常规清创后,用稀释好的药液直接喷涂于清创后的创面,或以药液浸透双层清洁干纱布敷于经清创的创面上,并常规包扎。每日换药一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少数病人用本品后出现皮疹样反应,应建议停用。 |
尚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禁忌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族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 |
对天然和重组rhEGF、甘油、甘露醇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盐。 |
活性成份为重组人表皮生长因子(rhEGF),辅料为:甘露醇。 |
性状 |
本品为澄明、无色或淡黄色溶液 |
本品为白色粉状或疏松状。 |
注意事项 |
已证实对本品过敏;遗传性糖脂代谢异常(神经节苷脂累积病如家庭性黑蒙性痴呆、视网膜变性病)禁用。 |
1、应注意彻底清创、除痂。对于存在脓液及坏死组织的创面,必须彻底清创,以便使创面与药物很好接触;2、感染性创面,用药同时外敷1%磺胺嘧啶银霜纱布或与其他合适的抗感染药物配合使用;供皮区创伤创面,用药同时可外敷凡士林油纱。3、使用化学消毒剂(碘伏、新洁尔灭、高锰酸钾等)处理后的创面,必须用无菌生理氯化钠溶液冲洗后拭干创面,方可喷洒本品,以免本品变性失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