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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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甲磺酸伊马替尼片

重组人干扰素α2a注射液

规格

0.4g(按伊马替尼计)

500万IU
生产企业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号

H20150298

国药准字S2001005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急变期、加速期或α-干扰素治疗失败后的慢性期患者;不能手术切除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患者。

可用于急慢性病毒性肝炎(乙型、丙型等)、尖锐湿疣、毛细胞白血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瘤、艾滋病相关性卡波济氏肉瘤、恶性黑色素瘤等疾病的治疗

用法用量

开始剂量: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变期和加速期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0.6g/日;对干扰素治疗失败的慢性期患者,以及不能手术切除或发生转移的恶性胃肠道间质肿瘤(GIST)患者,推荐剂量为400 mg/日,均为每日1次口服,宜在进餐时服药,并饮一大杯水,只要有效,就应持续服用。如果血象许可,没有严重药物不良反应,在下列情况下剂量可考虑从 400 mg/日增加到600 mg/日,或从600 mg/日增加到800 mg/日(400 mg,分2次服用):疾病进展、治疗至少3个月后未能获得满意的血液学反应,已取得的血液学反应重新消失。

重组人干扰素α2a注射液 可以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病灶内注射。1.慢性乙型肝炎:推荐剂量为每次300~500万国际单位(IU),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3-6个月为一个疗程,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2.慢性丙型肝炎:推荐剂量为每次300~500万国际单位(IU),每日或隔日注射一次。3-6个月为一个疗程,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3.尖锐湿疣:推荐剂量为每次100~300万国际单位(IU),每周隔日注射三次。1-2个月为一个疗程。4.毛细胞白血病:推荐剂量为每次300万国际单位(IU),每周隔日注射三次,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通常经过1~2个月的治疗后表现出疗效,其后可进行间歇治疗,使病情长期缓解。5.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推荐剂量为每日注射300~900万国际单位(IU),治疗三个月,医生可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而调整剂量。血象缓解后可进行维持治疗,隔日注射一次,9~10个月后细胞遗传学指标可有缓解。

副作用

多数患者在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期间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但绝大多数属轻到中度。考虑到疾病本身也会产生症状,常难以明确他们的因果关系。临床试验过程中,因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而停药者,在α-干扰素治疗失败的慢粒慢性期患者中仅占1%,加速期中约占2%,慢粒急变期占5%。最常见与药物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有轻度恶心(50-60%),呕吐,腹泻、肌痛及肌痉挛,这些不良事件均容易处理。所有研究中均报告有浮肿和水潴留,发生率分别为47-59%和 7-13%,其中严重者分别为1-3%和1-2%。大多数患者的浮肿表现为眶周和下肢浮肿,也有报告为胸水、腹水、肺水肿和体重迅速增加的,此时通常暂停药,用利尿剂或给予某些支持治疗。个别患者情况严重,甚至威胁生命。有1例慢粒急变患者因并发胸水、充血性心力衰竭和肾功能衰竭的复杂临床情况而死亡。这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剂量有一定关系,多见于每天≥(greaterthanorequalto)600mg时。

使用重组人干扰素α2a注射液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发热、寒颤、乏力、头痛、肌肉酸痛、厌食等类似流感样症状,加服解热镇痛药(扑热息痛等)可以减轻或消除这些症状,这些症状也可以随着继续用药或调整剂量而减缓。常见的血液学指标异常有白细胞、血小板减少和转氨酶增高。

禁忌

对本药活性物质或任何赋形剂成份过敏者禁用。

1.对重组人干扰素α2b或该制剂其它成分有过敏史者。

2.患有严重心脏疾病。

3.严重的肝、肾或骨髓功能不正常者。

4.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损伤者。

5.有其它严重疾病不能耐受本品者,不宜使用。

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磺酸伊马替尼。化学名称:4-[(4-甲基-1-哌嗪)甲基]-N-[4-甲基-3-[[4-(3-吡啶)-2-嘧啶]氨基]苯基] -苯胺甲磺酸盐 。分子式:C29H31N70·CH4S03,分子量:589.7。

活性成份:重组人干扰素α2a;非活性成份:氯化钠、吐温80、柠檬酸钠、柠檬酸、对羟基苯甲酸甲酯、注射用水。

性状

为深黄色至棕黄色双凸的薄膜衣片。

本品为白色薄壳状疏松体,溶解后为无色澄明液体,无肉眼可见的不溶物。

注意事项

一开始治疗就应由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有治疗经验的医师进行。大约有1-2%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的患者发生严重水潴留(胸水、浮肿、肺水肿和腹水),因此建议定期监测体重,如用药过程中体重出乎意料地快速增加,应作详细检查,必要时采取适当支持治疗和处理措施。水潴留可以加重或导致心衰,目前尚无严重心衰者(按纽约心脏学会分类法的III-IV级)临床应用甲磺酸伊马替尼的经验。对这些患者用本药要谨慎。肝功能衰竭患者甲磺酸伊马替尼的量可能会增加,有肝功损害者慎用本药。有关本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长期临床资料尚有限。临床前研究表明,甲磺酸伊马替尼不易通过血脑屏障。尚未在人体进行过研究。甲磺酸伊马替尼治疗第1个月宜每周查1次全血象,第2个月每2周查1次,以后则视需要而定(如每2-3个月查1次)。若发生严重中性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应调整剂量。开始治疗前应检查肝功能(包括转氨酶、胆红质和碱性磷酸酶),随后每月查1次或根据临床情况决定,必要时宜调整剂量。对驾驶员和机器操纵者能力的影响尚无有关对驾驶员或机器操纵者能力可能发生的影响的信息和资料。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动物研究表明本药对生殖系统有毒性作用,但目前尚缺乏孕妇使用的资料,对胎儿可能的毒性目前不详。除非使用后可能的好处大于对胎儿/婴儿的危害,否则妊娠期间不宜应用。如妊娠期间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必须告诉其对胎儿可能的危害。生育期妇女在服用甲磺酸伊马替尼期间应劝其同时进行有效的避孕。哺乳:在动物实验中,甲磺酸伊马替尼及其代谢产物大量从乳汁中排出,但未进行过人体研究,用甲磺酸伊马替尼的妇女不应哺乳。

1. 患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常出现在用药初期,多为一过性和可逆性反应;如发生中等程度至严重的不良反应,可考虑调整患者的用药剂量或对某些病例停止使用本品。

2. 心血管病患者、原有精神障碍的患者需要使用本品时,应密切注意病人反应。

3. 过敏体质者,包括对抗生素过敏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密切注意病人反应,如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并给予适当治疗。

4. 以注射用水溶解时应沿瓶壁注入,以免产生气泡。本品溶解后如有浑浊、沉淀、异物或瓶有裂纹及过期失效者不可以使用。

5. 为避免可能的污染,对于任何已开启的药瓶,在抽取所需剂量药液后应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