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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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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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cm×15cm |
50m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ZC20150005 |
国药准字H20103639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散寒,活血止痛。用于骨关节炎颈、膝关节疼痛及活动不利,属“风寒痹阻,血行瘀滞”证者。 |
本品适用于类风湿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等 |
用法用量 |
贴敷患处,一次1~2贴,一日2次,一次贴12小时。 |
口服,成人,一次0.05~0.1g,每日2次,餐后服用,按病情的轻重和患者的需要,可以增加到一次0.2g,日服2次。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5mg/kg,分2至3次服用。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的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以上所列的剂量。 |
副作用 |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等,但症状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出现过敏性皮疹。另需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消化道溃疡或肠道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征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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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皮肤破损处忌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 2.消化道出血或消化性溃疡活动期患者。 3.严重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ml/分)患者。 |
成分 |
川乌、草乌、木鳖子、赤芍、羌活、肉桂、当归、松香、薄荷脑、水杨酸甲醇等20味。 |
尼美舒利。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巴布膏;具有特殊芳香气味 |
本品为淡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忌生冷、油腻食物。3.心脏病患者慎用。4.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大小便失禁即应停用,迅速去医院就诊。5.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为骨关节炎颈、膝关节疼痛的对症用药,如症状较重或为其他疾病所致颈、膝关节疼痛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与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2.有出血性疾病、胃肠道疾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应慎用。 3.本品通过肾脏排泄,如有肾功能不全,应根据内生肌苷清除率相应调整用药剂量。 4.在服用本品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用药,进行眼科检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