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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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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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cm×15cm |
20克 |
生产企业 | 湖北科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ZC20150005 |
国药准字H20163347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散寒,活血止痛。用于骨关节炎颈、膝关节疼痛及活动不利,属“风寒痹阻,血行瘀滞”证者。 |
用于缓解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轻至中度疼痛。如:缓解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引起的疼痛以及关节疼痛等。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贴敷患处,一次1~2贴,一日2次,一次贴12小时。 |
外用。按照痛处面积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揉搓,使本品渗透皮肤,一日3~4次。 |
副作用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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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皮肤破损处忌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异丙醇或丙二醇及其他辅料过敏者禁用。3.妊娠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川乌、草乌、木鳖子、赤芍、羌活、肉桂、当归、松香、薄荷脑、水杨酸甲醇等20味。 |
本品每支含双氯芬酸二乙胺0.2克(以双氯芬酸钠计)。辅料为异丙醇和丙二醇等。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巴布膏;具有特殊芳香气味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乳脂样凝胶,味香。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忌生冷、油腻食物。3.心脏病患者慎用。4.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大小便失禁即应停用,迅速去医院就诊。5.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为骨关节炎颈、膝关节疼痛的对症用药,如症状较重或为其他疾病所致颈、膝关节疼痛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3.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如在哺乳期必须使用,则不应用于乳房或大面积皮肤,也不应长期使用。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