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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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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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cm×15cm |
0.4mg |
生产企业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ZC20150005 |
国药准字H20031060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散寒,活血止痛。用于骨关节炎颈、膝关节疼痛及活动不利,属“风寒痹阻,血行瘀滞”证者。 |
用于骨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用法用量 |
贴敷患处,一次1~2贴,一日2次,一次贴12小时。 |
口服。一次1粒(0.4mg),一日2次,饭后用温开水送服。30天为一疗程 |
副作用 |
个别出现纳差、腹胀、舌麻、胃痛、心悸、胃烧灼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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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皮肤破损处忌用。 |
1.有心脏疾病患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禁用。 |
成分 |
川乌、草乌、木鳖子、赤芍、羌活、肉桂、当归、松香、薄荷脑、水杨酸甲醇等20味。 |
主要成分为毛茛科乌头属植物龙头乌头中提起分离出的生物碱草乌甲素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巴布膏;具有特殊芳香气味 |
本品为胶丸,内含淡黄色油状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忌生冷、油腻食物。3.心脏病患者慎用。4.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大小便失禁即应停用,迅速去医院就诊。5.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为骨关节炎颈、膝关节疼痛的对症用药,如症状较重或为其他疾病所致颈、膝关节疼痛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每日用药不得超过2次,2次用药间隔时间不宜少于6小时,每次用量不得超过1粒(0.4mg)。 3.如出现不良反应,请停药。轻者可服用适量蜂蜜(50-100g);严重者送医院,可静脉注射高渗葡萄糖加维生素C,也可注射阿托品;反应极重者,可按乌头中毒处理。 4.当药品发生性状改变时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