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醋瑞因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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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双醋瑞因胶囊

吡罗昔康片

规格

50mg

10mg
生产企业

吉林省博大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50131

国药准字H2202211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退行性关节疾病(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国内研究显示,本品可显著改善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引起的疼痛和关节功能障碍等症状。服用2-4周后开始显效,4-6周表现明显。若连续治疗3个月以后停药,疗效至少可持续1个月(后续效应)。

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软组织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

用法用量

长期治疗(不短于3个月):每日1-2次,每次1粒,餐后服用。由于服用双醋瑞因胶囊的首2周可能引起轻度腹泻,因此建议在治疗的首4周每日1粒,晚餐后服用。患者对药物适应后,剂量便应增加至每日2次,餐后口服。医生应根据疗效来决定治疗时间,但疗程不应短于3个月。临床实验中,患者曾连续服用本品2年而无任何安全问题。若治疗中需要合用其它药物进行长期治疗,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包括肝脏生化酶在内的全面血液及尿液化验。由于本品起效慢(于治疗后2-4周显效)以及良好的胃肠道耐受性,建议在给药的首2-4周可与其它止痛药或非甾体类抗炎药联合应用。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20mg,一日1次,或一次l0mg,一日2次。饭后服用。

副作用

轻度腹泻是应用本药治疗最常见的副反应(发生率约7%),一般会在治疗后的最初几天内出现,多数情况下会随着继续治疗而自动消失。上腹疼痛的发生率为3-5%,恶心或呕吐则少于1%。服用本药偶尔会导致尿液颜色变黄,这是本品的特性,无任何临床意义。

1.恶心、胃痛,纳减及消化不良等胃肠不良反应最为常见,其中3.5%需为此撤药。服药量大于一日20mg时胃溃疡发生率明显增高,有的合并出血,甚至穿孔。

2.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粒细胞增多、血尿素氮增高、头晕、眩晕、耳鸣、头痛、全身无力、水肿,皮疹或瘙痒等。

3.肝功能异常、血小板减少、多汗、皮肤瘀斑、脱皮、多形性红斑、中毒性上皮坏死、大疱性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皮肤对光过敏反应、视力模糊、眼部红肿、高血压、血尿、低血糖,精神抑郁,失眠及精神紧张等。

禁忌

本品不能用于已知对双醋瑞因过敏或有蒽醌衍生物过敏史的患者。对曾出现过肠道不适(尤其是过敏性结肠)的患者,必须考虑使用本药的益处及相对风险。

对本品过敏、消化性溃疡、慢性胃病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醋瑞因。分子式为C19H12O8,分子量为368.3。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份为吡罗昔康,其化学名为2-甲基-4-羟基-N-(2-吡啶基)-2H-1,2-苯并噻嗪-3 甲酰胺-1,1-二氧化物。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色颗粒。

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绿色片、薄膜衣片或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绿色。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会影响双醋瑞因的药代动力学,因此建议在这种情况下(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减小剂量。饭后服用双醋瑞因可以提高它的吸收率(大约24%) ;另一方面,严重的营养不良会降低双醋瑞因的生物利用度。副反应(例如加速肠道转运)的发生率直接与未吸收的双醋瑞因的量有关,在禁食或摄入食物很少时,服用本品会增加副反应的发生率。2.虽然动物实验并未显示本品对生殖或胎儿有任何毒性,但本药不应在怀孕期间服用。同时,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本药,因曾有少量双醋瑞因衍生物进入母乳的报告。3.不可用于15岁以下儿童,因为此年龄组未进行任何临床试验。4.超过70岁并且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30 mL/分钟)的老年患者,须剂量减半。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

2.饭后给药或与食物或抗酸药同服,以减少胃肠刺激。

3.一日量超过20mg时,发生胃肠溃疡的危险明显增加。

4.一般在用药开始后7~12天,还难以达到稳定的血药浓度,因此,疗效的评定常须在用药2周后。

5.用药期间如出现过敏反应、血象异常、视力模糊、精神症状、水潴留及严重胃肠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6.下列情况应慎用:

(1)有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时;

(2)哮喘;

(3)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

(4)肾功能不全;

(5)老年人。

7.长期用药者应定期复查肝、肾功能及血象。

8.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物,必须同时进行病因治疗。

9.能抑制血小板聚集,作用比阿司匹林弱,但可持续到停药后2周。术前和术后应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