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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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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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 |
90毫克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H20150131 |
BH2003029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退行性关节疾病(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国内研究显示,本品可显著改善骨关节炎及相关疾病引起的疼痛和关节功能障碍等症状。服用2-4周后开始显效,4-6周表现明显。若连续治疗3个月以后停药,疗效至少可持续1个月(后续效应)。 |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强直性脊椎炎 ;肩周炎、滑囊炎、肌腱鞘炎 ;腰背痛、扭伤、劳损及其他软组织损伤 ;急性痛风 ;痛经、牙痛和术后疼痛 |
用法用量 |
长期治疗(不短于3个月):每日1-2次,每次1粒,餐后服用。由于服用双醋瑞因胶囊的首2周可能引起轻度腹泻,因此建议在治疗的首4周每日1粒,晚餐后服用。患者对药物适应后,剂量便应增加至每日2次,餐后口服。医生应根据疗效来决定治疗时间,但疗程不应短于3个月。临床实验中,患者曾连续服用本品2年而无任何安全问题。若治疗中需要合用其它药物进行长期治疗,应每6个月进行一次包括肝脏生化酶在内的全面血液及尿液化验。由于本品起效慢(于治疗后2-4周显效)以及良好的胃肠道耐受性,建议在给药的首2-4周可与其它止痛药或非甾体类抗炎药联合应用。 |
进餐时服用口服成人一次90mg(1粒),一日1次,如果病情严重,使用剂量可增加到一日180mg(2粒),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轻度腹泻是应用本药治疗最常见的副反应(发生率约7%),一般会在治疗后的最初几天内出现,多数情况下会随着继续治疗而自动消失。上腹疼痛的发生率为3-5%,恶心或呕吐则少于1%。服用本药偶尔会导致尿液颜色变黄,这是本品的特性,无任何临床意义。 |
1.下列副作用偶有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食欲不振、便潜血(个别病例可能导致贫血)、消化道溃疡(有时伴有出血和穿孔)、头痛、头晕、嗜睡/疲劳、耳鸣。患者如发生严重胃肠紊乱特别是上腹部疼痛和黑便时应立即咨询医生。 2.下列副作用很少发生:焦虑、精神失常、精神病、幻觉、沮丧、兴奋、肌肉无力、外周神经病变、肾脏损害、水肿、高血压、高钾血症、高度过敏性红斑、皮疹、粘膜疹、血管(精经性)水肿、多汗症、荨麻疹和瘙痒、脱发、过敏性反应、白细胞减少、肝酶升高、血尿素(氮)升高。 |
禁忌 |
本品不能用于已知对双醋瑞因过敏或有蒽醌衍生物过敏史的患者。对曾出现过肠道不适(尤其是过敏性结肠)的患者,必须考虑使用本药的益处及相对风险。 |
造血功能障碍者以及对阿西美辛和吲哚美辛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双醋瑞因。分子式为C19H12O8,分子量为368.3。 |
阿西美辛。化学名称:l-(4-氯苯甲酰基)-5-甲氧基-2-甲基-1H-吲哚-3-乙酸羧甲基酯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色颗粒。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会影响双醋瑞因的药代动力学,因此建议在这种情况下(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减小剂量。饭后服用双醋瑞因可以提高它的吸收率(大约24%) ;另一方面,严重的营养不良会降低双醋瑞因的生物利用度。副反应(例如加速肠道转运)的发生率直接与未吸收的双醋瑞因的量有关,在禁食或摄入食物很少时,服用本品会增加副反应的发生率。2.虽然动物实验并未显示本品对生殖或胎儿有任何毒性,但本药不应在怀孕期间服用。同时,哺乳期妇女不应服用本药,因曾有少量双醋瑞因衍生物进入母乳的报告。3.不可用于15岁以下儿童,因为此年龄组未进行任何临床试验。4.超过70岁并且伴有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0-30 mL/分钟)的老年患者,须剂量减半。 |
(1)患哮喘、枯草热、呼吸道粘膜水肿或慢性呼吸道疾病者,对本品有发生过敏反应的危险。 (2)有溃疡病菌史、肝或肾功能损害、心力衰竭、癫痫、帕金森症或精神异常者应慎用或不用。 (3)与其他中枢神系统药物合用或饮酒时使用本品应特别慎重。 (4)有出血倾向的病人服用本品因其血小板聚集可能受到影响,会加重出血倾向。 (5)本品可能引起头晕、眩晕和嗜睡。故司机或机器操作者使用本品可能影响工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