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 |
10袋 |
生产企业 |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50069 |
国药准字H11022348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瘡、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 |
用于预防和治疗维生素E和维生素C缺乏引起的疾病,如坏血病以与种急慢性传染病或其它疾病的病后恢复期、创伤愈合期,也可用于过敏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习惯性流产、不孕症以及皮肤色素沉着等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一般剂量静脉注射每次2-20mg;静脉滴注时,应以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可2-6小时重复给药至病情稳定,但大剂量连续给药一般不超过72小时。还可用于缓解恶性肿瘤所致的脑水肿,首剂静脉推注10mg,随后每6小时肌内注射4mg,一般12-24小时患者可有所好转,2-4天后逐渐减量,5-7天停药。对不宜手术的脑肿瘤,首剂可静脉推注50mg,以后每2小时重复给予8mg,数天后再减至每天2mg,分2-3次静脉给予。用于鞘内注射每次5mg,间隔1-3周注射一次;关节腔内注射一般每次0.8-4mg,按关节腔大小而定。 |
成人一次1袋,一日1次。用水冲服或嚼服。 |
副作用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1.长期过量服用可引起恶心、呕吐、眩晕、头痛、视力模糊、皮肤皲裂、唇炎、咽炎、腹泻、乳腺肿大以及乏力、血小板聚集及血栓形成。2.长期大量服用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或草酸盐结石。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塞米松磷酸钠 |
本品每袋含维生素E100毫克、维生素C20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微黄色颗粒;具香味。 |
注意事项 |
1.结核病、急性细菌性或病毒性感染患者应用时,必须给予适当的抗感染治疗。2.长期服药后,停药前应逐渐减量。3.糖尿病、骨质疏松症、肝硬化、肾功能不良、甲状腺功能低下患者慎用。 |
应按推荐剂量服用。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应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