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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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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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N/A |
生产企业 | 药大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40980 |
国药准字H3202580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初诊为癫痫的患者的单药治疗或曾经合并用药现转为单药治疗的癫痫患者。 本品用于成人及2~16岁儿童部分性癫痫发作的加用治疗。 |
本品用于癫痫小发作,以及各类型癫痫的辅助用药。 |
用法用量 |
对成人和儿童皆推荐从低剂量开始治疗,然后逐渐增加剂量,调整至有效剂量。 片剂不要拈碎。 本品治疗成人和儿童部分性癫痫发作有效。在对照的加用治疗试验中,已证实托吡酯血浆浓度与临床疗效无相关性。尚无证据证明托吡酯在人类中有耐受性,在成人部分性癫痫发作患者中进行的剂量范围研究得出,剂量大于400mg/日(600、800和1000mg/日)并不增加疗效。 应用本品治疗时,不必监测血浆托吡酯浓度以达到最佳疗效。本品加用苯妥英治疗时,仅有极少数病例需调整苯妥英的用量以达到最佳临床疗效。在本品加用治疗期间,加用或停用苯妥英和卡马西平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进食与否皆可服用本品。(其余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日3次,一次0.2-0.6g,或遵医嘱。儿童用量酌减。 |
副作用 |
详见说明书。 |
个别患者有轻度头昏、无力、食欲减退、恶心及呕吐,继续用药后症状逐渐消除。 |
禁忌 |
已知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对香草醛片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活性成份:托吡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香草醛。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香草醛片: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片,有隐斑。 |
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儿童用药:儿童用量酌减。 4、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5、药物过量: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