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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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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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g:0.025g |
1g*12枚 |
生产企业 | 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40960 |
国药准字Z2006021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凉血止血,清热解毒,燥湿敛疮,消肿止痛。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内痔、混合痔的内痔部分Ⅰ、Ⅱ期出现的便血、肿胀、疼痛,以及炎性外痔出现的肛门坠胀疼痛、水肿、局部不适。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 |
直肠给药。一次1粒,一日1—2次。早、晚或便后使用。使用?毕冉浔傅闹柑状髟谑持干希嚎涟埃〕鏊粒崆崛敫孛拍谠?cm处。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个别患者出现轻度腹部不适和腹泻。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为酮洛芬。 |
地榆炭、五倍子、冰片、盐酸小檗碱、盐酸罂粟碱。 |
性状 |
无色几乎透明的凝胶;有芳香味。 |
本品为暗深绿色鱼雷形栓剂;气香。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