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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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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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g:0.025g |
60ml/瓶 |
生产企业 |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40960 |
国药准字B2002067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活血化瘀,散寒通络,祛风除湿,舒筋止痛。用于骨性关节炎引起的疼痛,沉困,活动不利等症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 |
涂于患处,一日3次,每次2~5毫升,15天为一个疗程。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对皮肤有轻微刺激发热感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为酮洛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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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无色几乎透明的凝胶;有芳香味。 |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色的液体,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6.本品含醇量55~65%,有皮肤发红、皮疹、搔痒等过敏症状者即停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