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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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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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片 |
21粒 |
生产企业 | 河北爱尔海泰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BH20030527 |
国药准字H200513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 |
【适应症】用于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对大多数病人,通常起始和维持剂量为每天一次50mg。治疗3至6周可达到最大降压效果。 在部分病人中,剂量增加到每天一次100mg可产生进一步的降压作用。 对血管容量不足的病人(例如应用大剂量利尿剂治疗的病人),可考虑采用每天一次25mg的起始剂量(见注意事项)。 对老年病人或肾损害病人包括做血液透析的病人,不必调整起始剂量。 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的病人应考虑使用较低剂量(见注意事项)。 本品可同其他抗高血压药物一起使用。本品可与或不与食物同时服用。 |
1.成人: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粒(40mg),每日一次。在20-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二粒)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2.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肾功能不良的病人,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替米沙坦不能经血液透析消除。3.肝功能不全的病人,轻或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本品 |
副作用 |
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包括导致气道阻塞的喉及声门肿胀,及/或面、唇、咽和/或舌肿胀)在极少数服用氯沙坦治疗的病人中有报道。其中部分病人以前曾因服用包括ACE抑制剂在内的其他药物而发生过血管性水肿。脉管炎,包括亨诺克郝 舍恩莱因(亨-舍二氏)紫癜已有极少报道。胃肠道反应:肝炎(少有报道),肝功能异常。血液系统:贫血。肌肉骨胳系统:肌痛。神经/精神系统:偏头痛。呼吸系统:咳嗽。皮肤:荨麻疹,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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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1.对患有胆汁梗阻性疾病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2.孕妇及哺辱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氯沙坦钾。 |
【成份】4’-[(2-正丙基-4-甲基-6-(1-甲基苯并咪唑-2-基)-苯并咪唑-1-基)甲基]二苯基-2-羧酸=替米沙坦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低血压及电解质/体液平衡失调血管容量不足的病人(例如应用大剂量利尿药治疗的病人),可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应该纠正这些情况,或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见用法用量)。 2、肝功能损害 药代动力学资料表明,肝硬化病人氯沙坦的血浆浓度明显增加,故对有肝功能损害病史的病人应该考虑使用较低剂量(见用法用量)。 3、肾功能损害 由于抑制了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已有关于敏感个体出现包括肾衰在内的肾功能的变化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 对于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只有单侧肾脏而肾动脉狭窄的病人,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其他药物可增加其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含量。使用本品也有类似的报导。停止治疗后,这些肾功能的变化可以恢复。 |
1.本品使用过量时若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应进行支持性治疗,本品不能通过血液透析清除;2.本品可能会增加抗高血压药物的降压作用;3.与某些药物合用时应监测血清钾水平;4.轻至中度肾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调整本品剂量,轻至中度肝功能损伤患者剂量不应超过每日40mg;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6.儿童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