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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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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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107IU/1.2ml/支 |
0.1g(以氧化苦参碱计)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S20040012 |
国药准字H20090019 |
说明 | ||
适应症 |
全身给药慢性乙型肝炎:用于治疗成人和儿童代偿性肝病患者。 |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
用法用量 |
用于维持治疗的皮下注射方案中,患者可遵医嘱自行注射。对于血小板<5万/mm3的患者,应采用皮下注射代替肌注。 |
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口服,每次0.2g~0.3g(2~3片),每日三次,三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口服,每次0.3g(3片),每日三次,六个月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使用本品常见有发烧、头痛、寒战、乏力、肌痛、关节痛等症状,常出现在用药的第一周,不良反应多在注射48小时后消失。如遇严重不良反应,须修改治疗方案或停止用药。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止用药。少数病人可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血象异常,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偶见有厌食、恶心、腹泻、呕吐、脱发、血压升高或降低、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等不良反应。 |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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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重组人干扰素α2b 辅料: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依地酸二钠、氯化钠、间-甲苯酚、聚山梨醇80和注射用水。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无菌水针剂。 |
本品为薄膜薄衣片,除去薄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冻干制剂为白色疏松体,溶解后为无色透明液体,如遇有浑浊、沉淀等异常现象,则不得使用。包装瓶有损坏、过期失效不能使用。 2.以注射用水溶解时应沿瓶壁注入,以免产生气泡,溶解后宜于当日用完,不得放置保存。 |
1.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 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 3.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