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2g |
25mg/瓶 |
生产企业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60307 |
国药准字S20050059 |
说明 | ||
适应症 |
类风湿关节炎,青少年慢性关节炎,盘状和系统性红斑狼疮,以及由阳光引发或加剧的皮肤疾病。 |
用于治疗:1. 中度及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2. 18岁及18岁以上成人中度至重度斑块状银屑病;3. 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 成年人(包括老年人)首次剂量为每次0.4g,分次服用。当疗效不再进一步改善时,剂量可减至0.2g维持。维持时,若治疗反应有所减弱,维持剂量应增加至每日0.4g。详见内包装说明书。 |
皮下注射,注射部位可为大腿、腹部或上臂。成人推荐剂量为每次25mg,每周二次,每次间隔3-4天。注射前用1毫升注射用水溶解,溶解后密闭环境可于2-8℃冷藏72小时。 |
副作用 |
4-氨基喹啉类化合物在长期治疗时可能发生下列反应,但不同化合物的不良反应其及类型和发生率可能有所不同。 (1)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兴奋、神经过敏、情绪改变、梦魇、精神病、头痛、头昏、眩晕、耳鸣、眼球震颤、神经性耳聋、惊厥、共济失调。 (2)神经肌肉反应:眼外肌麻痹、骨骼肌软弱、深肌腱反射消失或减退。 (3)眼反应: ①睫状体:调节障碍,伴视觉模糊的症状。该反应具剂量相关性,停药后可逆转。 ②角膜:一过性水肿、点状至线状混浊、角膜敏感度减小。常见可逆性伴或不伴症状(视觉模糊,在光线周围出现光晕、畏光)的角膜改变。角膜沉着可能早在开始治疗后3周即已出现。羟氯喹角膜改变及视觉副反应的发生率似比氯喹低得多。 ③视网膜:黄斑水肿、萎缩,异常色素沉着[轻度色素小点出现“牛眼(bull’’s-eye)”外观],中心凹反射消失,在暴露于明亮光线(光应激试验)之后黄斑恢复时间增加,在黄斑、黄斑旁及周围视网膜区对红光的视网膜阈提高。其他眼底改变包括视神经乳头苍白和萎缩,视网膜小动脉变细,视网膜周围细颗粒状色素紊乱以及晚期出现凸出型脉络膜。 ④视野缺损:中心周围或中心旁盲点、中心盲点伴视敏度下降、罕见视野狭窄。归因于视网膜病变的最常见的视觉症状是:阅读及视物困难(遗漏词、字母或部分物体),畏光,远距视觉模糊,中心或周围视野有区域消失或变黑,闪光及划线。视网膜病变似具有剂量相关性,在每日1次治疗数月(罕见)至数年时出现;少数病例在抗疟药治疗停止后数年报道。用4—氨基喹啉化合物治疗疟疾每周给药1次,长期应用未见视网膜病变。视网膜改变患者可能有视觉症状或者没有症状(伴或不伴视野改变),罕见不伴视网膜明显改变的视觉盲点或视野缺损。视网膜病变即使停药后仍会进展。有许多患者早期的视网膜病变(黄斑色素沉着,有时伴中心、视野缺损)在治疗中止后完全消失或缓解。对红色视标出现中心、旁盲点(有时称:前黄斑病变)是早期视网膜机能障碍的征兆,停药后通常是可逆的。少数视网膜改变的病例,据报道发生在仅接受羟氯喹的患者,通常包括在定期眼科检查中发现的视网膜色素沉着改变,某些病例也存在视野缺损,已报道1例延迟性视网膜病变伴随视觉缺失,发生在停用羟氯喹后。 (4)皮肤反应:头发变白、脱发、瘙痒、皮肤及粘膜色素沉着、皮疹(荨麻疹、麻疹样、苔藓样、斑丘疹、紫癜、离心形环形红斑和剥脱性皮炎)。 (5)血液学反应:如再生障碍性贫血、粒细胞缺乏、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的个体发生溶血。 (6)肠胃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及腹部痛性痉挛。 (7)其他:体重减轻,倦怠,卟啉症恶化或加速以及非光敏性牛皮癣。局部报道罕见心肌病变,其与羟氯喹的关系尚不明确。 |
常见不良反应是注射部位局部反应,包括轻至中度红斑、搔痒、疼痛和肿胀等,注射部位反应通常发生在开始治疗的第一个月内,在随后的治疗中发生频率降低。注射部位反应平均持续3-5天。其它不良反应包括头痛、眩晕、皮疹、失眠、咳嗽、腹痛、上呼吸道感染、血压升高、外周血淋巴细胞比例增多、鼻炎、发热、关节酸痛、肌肉酸痛、困倦、面部肿胀、转氨酶升高等。大部分无需处理。 据国外文献报道,同类产品的不良反应还有如下报道: 感染 最常见的感染是上呼吸道感染。在国外一项安慰剂对照实验中,严重感染的发生率没有明显升高。开放性试验中严重感染的发生率和对照试验中的发生率比较也基本相似。发生严重感染的患者除了患有RA外,还合并有其它问题(如糖尿病、充血性心衰、活动性或慢性感染)。国内临床试验中没有发生严重感染的报道。 自身抗体 在国外的临床试验中,接受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治疗的患者中有ANA,抗双链DNA抗体新发阳性的报道,和甲氨蝶呤(MTX)组比较,新发自身抗体无明显差别。但长期应用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对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影响还不清楚。 恶性肿瘤 国外在接受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有极个别淋巴瘤发生,发生率的高低和类风湿关节炎病情严重程度有关。另外还有少量其它类型肿瘤发生,最常见的是结肠、乳腺、肺和前列腺肿瘤,发生率和类型同正常人群类似。 |
禁忌 |
(1)对任何4—氨基喹啉化合物治疗可引起的视网膜或视野改变的患者禁用; (2)已知对4—氨基喹啉化合物过敏的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败血症、活动性结核病患者、对本品或制剂中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硫酸羟氯喹。 |
本品主要成份:每支含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rhTNFR:Fc)12.5毫克或25毫克,甘露醇40毫克,蔗糖10毫克,三羟甲基氨基甲烷1.2毫克。 |
性状 |
白色薄膜衣片,一面刻有HCQ,另一面刻有200字样。 |
本品为白色冻干粉针剂,加水溶解后溶液为无色或微带黄色的澄清、透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应放在儿童无法取到的地方。 (2)牛皮癣患者及卟啉症患者使用本品均可使原病症加重。故本品不应使用于这些患者,除非根据医师判断,患者的得益将超过其可能的风险。 (3)医师在开出本品处方前应当完全熟悉本说明书的全部内容。 (4)接受长期或高剂量治疗的某些患者,已观察到有不可逆视网膜损伤,据报道视网膜病变具有剂量相关性。 (5)服用本品应进行初次(基线)以及定期(每3个月1次)的眼科检查(包括视敏度、输出裂隙灯、眼底镜以及视野检查)。 (6)如果视敏度、视野或视网膜黄斑区出现任何异常的迹象(如色素变化,失去中心凹反射)或出现任何视觉症状(如闪光和划线),且不能用调节困难或角膜混浊完全解释时,应当立即停药,并密切观察其可能的进展。即使在停止治疗之后,视网膜改变(及视觉障碍)仍可能进展。 (7)使用本品长期治疗的所有患者应定期随访和检查,包括检查膝和踝反射,以及发现肌肉软弱的任何迹象。如发现肌软弱,应当停药。 (8)肝病或醇中毒患者,或者与已知有肝脏毒性的药物合用时,应慎用。 (9)对长期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应定期作血细胞计数。如出现不能归因于所治疾病的任何严重血液障碍,应当考虑停药。缺乏G—6—PD(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慎用本药。 (10)服用本品可出现皮肤反应,因此对接受有产生皮炎的明显倾向的药物的任何患者给予本品时,应适当注意。 (11)早期诊断“硫酸羟氯喹视网膜病变”的推荐方法,包括①用眼底镜检查黄斑是否出现细微的色素紊乱或失去中心凹反射,以及②用小的红色视标检查中心,视野是否有中心周围或中心房的盲点,或者确定对于红色的视网膜阈。任何不能解释的视觉症状如闪光或划线,也应当怀疑是视网膜病变的可能表现。 (12)因过量或过敏而出现严重中毒症状时,建议给予氯化铵口服(成人每日8g,分次服用),每周3或4日,在停止治疗后使用数月,因为尿液酸化可使4-氨基喹啉化合物的肾排泄增加20%~90%,然而对肾功能损伤的患者及或代谢性酸中毒患者应当谨慎。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国外上市同类品种的使用中发生过严重的感染(败血症、致死和危及生命的感染),因此,如果患者有反复发作的感染病史或者有易导致感染的潜伏疾病时,在使用本品时应极为慎重。 2.在使用本品过程中患者出现上呼吸道反复感染或有其他明显感染倾向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由医生根据具体情况指导治疗。 3.当发生严重感染如糖尿病继发感染、结核杆菌感染等时,患者应暂停使用本品。 4.在使用本品的过程中,应注意过敏反应的发生,包括血管性水肿、荨麻疹以及其他严重反应,因此,一旦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刻中止本品的治疗,并予适当处理。 5.由于肿瘤坏死因子可调节炎症及细胞免疫反应,因此在使用本品时,应充分考虑到可能会影响患者的抗感染及恶性肿瘤的作用。 6.目前尚无接受本品的患者在接种活疫苗后造成传播感染的数据,但在使用本品期间不可接种活疫苗。 7.在同类品种上市后报道中发现有可能导致充血性心衰的病人病情恶化,因此,对于有充血性心衰的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应极为慎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