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mg*7片 |
每片重0.34g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H20160496 |
国药准字Z2102119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躁狂发作,还可用于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息风止痛。用于外感热病,高热神昏,惊风抽搐,肝阳眩晕,耳鸣头痛,心烦不寐及癫痫狂燥,对精神分裂症有一定的抗复发作用。 |
用法用量 |
精神分裂症:奥氮平的建议起始剂量为10mg/天,每日一次,与进食无关。在精神分裂症的治疗过程中,可以根据患者的临床状态调整日剂量为5~20mg/天,建议经过适当的临床评估后,剂量加增加到10mg/天的常规剂量以上,加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停用奥氮平时应逐渐减少剂量. |
口服,一次0.6~1.5g ,一次量不得超过3g,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在临床试验中,奥氮平治疗的患者体重均值增加大于安慰剂治疗组的患者。所有基线体重指数(BMI)分类中均观察到临床显著的体重增加。2、奥氮平与安慰剂对比,葡萄糖均值变化在伴有基线葡萄糖失调证据的患者中增大(包括那些诊断为糖尿病的患者或符合高血糖标准的患者),这些患者对比安慰剂治疗患者糖化血红蛋白(HbA1c)增加更大。3、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空腹总胆固醇、LDL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浓度均值增加更大。4、偶见无症状暂时性肝脏转氨酶升高,ALT/SGPT和AST/SGOT。5、偶见无症状的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奥氮平禁用于已知对该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奥氮平禁用于已知有窄角性青光眼危险的患者。 |
服药期间忌酸辣、油腻等物。孕妇忌服 |
成分 |
奥氮平 |
人工牛黄、琥珀、蒲公英、珍珠、猪胆膏、板蓝根、朱砂、雄黄、连翘、冰片、金银花、甘草、黄连、石决明、天花粉、郁金、地黄、赭石、黄芩、石膏、钩藤、大黄、磁石(煅)、玄参、栀子、葛根、麦冬。 |
性状 |
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或黄色。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气清香,味苦,凉。 |
注意事项 |
1、罕有高血糖的报道,有糖尿病史的患者会罕见酮症酸中毒或昏迷,亦有数例死亡病例报道。某些病例报道有既往的体重增加,这可能是一种促发因素,建议对糖尿病人和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的人进行适当的临床监查。2、突然停用奥氮平时,极少出现下列急性症状,诸如出汗、失眠、震颤、焦虑、恶心或呕吐等(<0.01%)。停用奥氮平时建议逐渐减量。3、合并症:离体实验证明奥氮平具有抗胆碱能活性,但临床试验中发生的与抗胆碱作用相关的事件很低。然而,奥氮平治疗有合并疾病的患者的临床经验有限,建议奥氮平慎用于前列腺肥大或麻痹性肠梗阻以及相关病症的患者。 |
凡属虚证及低血压者慎用,孕妇忌服,服药期间忌酸辣、油腻等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