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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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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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mg*7片 |
25mgx50片 |
生产企业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60496 |
国药准字H200307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中、重度躁狂发作,还可用于预防双相情感障碍的复发。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用法用量 |
精神分裂症:奥氮平的建议起始剂量为10mg/天,每日一次,与进食无关。在精神分裂症的治疗过程中,可以根据患者的临床状态调整日剂量为5~20mg/天,建议经过适当的临床评估后,剂量加增加到10mg/天的常规剂量以上,加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停用奥氮平时应逐渐减少剂量. |
每日两次给药,饭前饭后均可。成人前4天治疗期的日总剂量为50毫克(第一日),100毫克(第二日),200毫克(第三日)和300毫克(第四日)。从第四日以后,将近剂量逐渐增加到有效剂量范围,一般为300-450毫克/日。可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在150-750毫克/日之间调整。 |
副作用 |
1、在临床试验中,奥氮平治疗的患者体重均值增加大于安慰剂治疗组的患者。所有基线体重指数(BMI)分类中均观察到临床显著的体重增加。2、奥氮平与安慰剂对比,葡萄糖均值变化在伴有基线葡萄糖失调证据的患者中增大(包括那些诊断为糖尿病的患者或符合高血糖标准的患者),这些患者对比安慰剂治疗患者糖化血红蛋白(HbA1c)增加更大。3、奥氮平治疗的患者空腹总胆固醇、LDL胆固醇和甘油三酯浓度均值增加更大。4、偶见无症状暂时性肝脏转氨酶升高,ALT/SGPT和AST/SGOT。5、偶见无症状的嗜酸性粒细胞增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奥氮平禁用于已知对该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奥氮平禁用于已知有窄角性青光眼危险的患者。 |
禁用于对该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成分 |
奥氮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富马酸喹硫平。 |
性状 |
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或黄色。 |
本品为圆形,桃红色片剂。 |
注意事项 |
1、罕有高血糖的报道,有糖尿病史的患者会罕见酮症酸中毒或昏迷,亦有数例死亡病例报道。某些病例报道有既往的体重增加,这可能是一种促发因素,建议对糖尿病人和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的人进行适当的临床监查。2、突然停用奥氮平时,极少出现下列急性症状,诸如出汗、失眠、震颤、焦虑、恶心或呕吐等(<0.01%)。停用奥氮平时建议逐渐减量。3、合并症:离体实验证明奥氮平具有抗胆碱能活性,但临床试验中发生的与抗胆碱作用相关的事件很低。然而,奥氮平治疗有合并疾病的患者的临床经验有限,建议奥氮平慎用于前列腺肥大或麻痹性肠梗阻以及相关病症的患者。 |
心血管疾病可能会导致直立性低血压,尤其是在最初的加药期;在老年患者中上述现象较年轻患者多见。在临床试验中,使用喹硫平不伴发持久性QTc间期的延长。但与其它抗精神病药一样,如果效喹硫平与其它已知会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合用时就在当谨慎,尤其是用于老年人时。应慎用于已知有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或其它有低血压倾向的病人。抽搐: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服用“思瑞康”的病人的抽搐发生率与服用安慰剂的病人无区别。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当用于治疗有抽搐病史的患者时应予以注意。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会伴发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临床表现包手高热、精神状态改变、肌肉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以及肌酸磷酸激酶活性增加。若出现此种情况,应停用。并给予适当的治疗。迟发性运动障碍: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长期服用治疗也有导致迟发性运动障碍的可能性。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体征和症状,应考虑减少剂量或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