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可替尼片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达可替尼片

注射用盐酸多柔比星

规格

45mg

10mg
生产企业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90037

国药准字H33021980
说明
适应症

单药用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19 号外显子缺失突变或 21 号外显子 L858R 置换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一线治疗。

适用于急性白血病(淋巴细胞性和粒细胞性)、恶性淋巴瘤、乳腺癌、肺癌(小细胞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骨及软组织肉瘤、肾母细胞瘤、膀胱癌、甲状腺癌、前列腺癌、头颈部鳞癌、睾丸癌、胃癌、肝癌等。

用法用量

本品应在有使用经验的医疗机构中并在特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必须基于肿瘤样本经充分验证的检测方法证实为EGFR 19号外显子缺失突变或21号外显子L858R 置换突变阳性的患者方可使用。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口服 45 mg,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本品可与食物同服,

也可不与食物同服(见【药代动力学】)。

每天在大致相同的时间服用本品。如果患者呕吐或漏服一剂,不应追加剂量或补充服用漏服剂量,而 应在下一次的服药时间服用规定剂量。如果出现不良反应,按照表 1 中所述降低本品的剂量。表 2 提供了针对特定不良反应的剂量调整。(表1表2见说明书)

缓慢静脉或动脉注射。本品体外溶血性实验结果表明本品具有溶血特性,给药时注意缓慢注射或缓慢点滴并且严密监测血象。

1.成人常用量 单独给药每平方体表面积50~60mg,每3~4周1次或每日20mg/m2,连用3日,停用2~3周后重复。分次用药的心肌毒性、骨髓抑制和胃肠道反应(包括口腔溃疡)较每3周用药一次为轻。联合用药为40mg/m2,每3周1次或25mg/m2,每周1次,连用2周,3周重复。总剂量按体重面积不宜超过400mg/m2。

2.联合化疗

①ABVD(阿霉素、博来霉素、长春碱和达卡巴嗪),主要用于霍奇金淋巴瘤;

②CAF(环磷酰胺、阿霉素和氟尿嘧啶),主要用于乳腺癌;

③CAOP(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和泼尼松),主要用于恶性淋巴瘤;

④FAM(氟尿嘧啶,阿霉素和丝裂霉素),主要用于胃癌;

⑤AC(阿霉素和阿糖胞苷),主要用于成人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

⑥AOP(阿霉素、长春新碱和泼尼松),主要用于淋巴母细胞型急性白血病的诱导缓解;

⑦ACP(阿霉素、环磷酰胺和顺铂),主要用于卵巢癌和肺癌以及头颈部癌、膀胱癌等;

⑧COAD(环磷酰胺、长春新碱、阿霉素和达卡巴嗪),主要用于软组织肉瘤和成骨肉瘤;

⑨CAO(环磷酰胺、阿霉素、长春新碱),主要用于小细胞型肺癌。

副作用

以下药物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的其他部分另有描述:

间质性肺病(见【注意事项】)

腹泻(见【注意事项】)

皮肤不良反应(见【注意事项】)

1、骨髓抑制:为阿霉素的主要副作用。白细胞减少约于用药后10~14日下降至最低点,大多在三周内逐渐恢复至正常水平,贫血和血小板减少一般不严重。

2、心脏毒性:可出现一过性心电图改变,表现为室上性心动过速、室性期前收缩及ST-T改变,一般不影响治疗,少数患者可再现延迟性进行性心肌病变,表现为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与累计剂量密切相关,大多出现在总量大于400mg/m2的患者,这些情况偶尔可突然发生而常规心电图无异常迹象,阿霉素引起的心脏病变多出现在停药后1~6个月,心脏毒性可因联合应用其他药物加重。

3、消化道反应:表现为食欲减退、恶心、呕吐,也可有口腔黏膜红斑、溃疡及食道炎、胃炎。

4、脱发:发生率在90%以上,一般停药1~2个月可恢复生长。

5、局部反应:如注射处药物外溢可引起组织溃疡和坏死。药物浓度过高引起静脉炎。

6、其他:少数患者有发热、出血性红斑、肝功能异常与蛋白尿、甲床部位出现色素沉着、指甲松离,在原先放射野可出现皮肤发红或色素沉着。个别患者出现荨麻疹、过敏反应、结膜炎、流泪。此外阿霉素还可增加放疗和一些抗癌药毒性。

7、白血病和恶性淋巴瘤患者应用本品时,特别是初次用阿霉素者,可因瘤细胞大量破坏引起高尿酸血症,而致关节疼痛或肾功能损害。

禁忌

1、周围血象中白细胞低于3500/μl或血小板低于5万/μl患者禁用。

2、明显感染或发热、恶液质、失水、电解质或酸碱平衡失调者禁用。

3、胃肠道梗阻、明显黄疸或肝功能损害患者禁用;

4、心肺功能失代偿患者、水痘或带状疱疹患者禁用;

5、曾用其他抗肿瘤药物或放射治疗已引起骨髓抑制的病人禁用;

6、严重心脏病患者禁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本品活性成份为达可替尼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多柔比星。

性状

本品为蓝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本品为红色澄明溶液。

注意事项

间质性肺病(ILD)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曾发生过严重和致命的 ILD/肺炎,其在 394 名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发生率为

0.5%;其中,0.3% 的病例致死。监测患者预示 ILD/肺炎的肺部症状。在呼吸系统症状恶化且可能预示 ILD(例如呼吸困难、咳嗽和发热)的患者中暂时停用本品并立即进行 ILD 的诊断。如果确诊为任何级别的 ILD,则永久停用本品(见【不良反应】)。

腹泻

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曾发生过严重和致命的腹泻。在 394 名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腹泻的发生率为86%;其中,11% 的患者报告了 3 或 4 级腹泻,0.3% 的病例致死。对于 ≥ 2 级腹泻,请暂时停用本品,直到恢复至 ≤ 1 级,然后根据腹泻严重程度,按相同剂量水平或

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继续服用本品(见【用法用量】和【不良反应】)。对于腹泻患者,立即开始止泻治疗(洛哌丁胺或盐酸地芬诺酯与硫酸阿托品)。

皮肤不良反应

使用本品治疗的患者曾发生过皮疹和剥脱性皮肤反应。在 394 名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中,皮疹的发生

率为 78%;21% 的患者报告了 3 或 4 级皮疹。7% 的患者报告了不同严重程度的剥脱性皮肤反应。1.8% 的患者报告了 3 或 4 级剥脱性皮肤反应。对于持续性 2 级或任何 3 或 4 级皮肤不良反应,请暂时停用本品,直到恢复至 ≤ 1 级,然后根据皮肤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按相同剂量水平或降低一个剂量水平继续服用本品(见【用法用量】和【不

良反应】)。皮疹和剥脱性皮肤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可能会随着阳光照射而增加。开始使用本品时,

请同时使用保湿霜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晒。一旦发生 1 级皮疹后,开始使用局部抗生素和局部类固醇治疗。出现 ≥ 2 级皮肤不良反应后,开始口服抗生素治疗。

胚胎-胎儿毒性

根据动物研究的结果及其作用机制,妊娠女性服用本品可对胎儿造成伤害。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妊娠大鼠在器官形成期间口服一定剂量(暴露量接近 45 mg 人类用药剂量的暴露量)达可替尼后,导致着床后流产和胎儿体重下降的发生率增加。EGFR 信号传导的缺失导致动物的胚胎死亡以及出生后死亡。

应告知妊娠女性本品对胎儿有潜在风险。建议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接受本品治疗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并持续至服用最后一剂本品后至少 17 天(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本品的肾排泄虽较少,但在用药后1~2日内可出现红色尿,一般都在2日后消失。肾功能不全者用本品后要警惕高尿酸血症的出现;痛风患者,如应用阿霉素,别嘌醇用量要相应增加。

2、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引起黄疸或其他肝功能损害,有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予酌减。

3、用药期间需检查

①用药前后要测定心脏功能、监测心电图、超声心动图、血清酶学和其他心肌功能试验;

②随访检查周围血象(每周至少一次)和肝功能试验;

③应经常查看有无口腔溃疡、腹泻以及黄疸等情况,应劝病人多饮水以减少高尿酸血症的可能,必要时检查血清尿酸或肾功能。

4、过去曾用过足量柔红霉素、表柔比星及本品者不能再用。

5、本品可用于浆膜腔内给药和膀胱灌注,但不能用于鞘内注射。

6、外渗后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需确定静脉通畅后才能给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