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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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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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8ml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91014 |
国药准字Z20040001 |
说明 | ||
适应症 |
肩颈疼痛、腰痛、肌肉疼痛、扭伤、拉伤、挫伤、肌肉肿痛、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 |
本品具有活血健骨,化瘀止痛功能,用于股头缺血性坏死,症状髋部活动受限,疼痛,跛行,肌肉萎缩,腰膝酸软,乏力倦怠,舌质偏红或有淤斑,脉弦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适量涂于患处。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使用后可能会出现的不良反应:皮疹、发红、肿胀、瘙痒、疼痛、溃疡、感觉异常。 |
1.个别病人服用后出现ALT升高,与服用本品的关系尚未明确。 2.个别病人服用后可能出现轻微的胃部不适、腹泻、潮热、皮肤瘙痒。 |
禁忌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0ml含水杨酸甲酯5.0g,L-薄荷脑5.2g,DL-樟脑5.2g,马来酸氯苯那敏0.1g,麝香草酚0.7g。 |
木豆叶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具有清淡芳香。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的颗粒。气特异,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不得口服。2.本品不可使用于眼周、黏膜、湿疹、斑疹、伤口以及破损皮肤等处。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婴幼儿禁用。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使用后引起皮疹、发红、肿胀、瘙痒、疼痛、溃疡、感觉异常时,应中止使用并查询医师或药师。8.使用5-6日后疼痛症状仍未见改善者,应中止使用并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小心不要让药液流入眼部,万一不慎入眼,应立即用清水或温水洗净,症状严重时,必须看眼科医师。10. |
1.若疼痛持续加剧,请咨询专科医生。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小儿遵医嘱用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短暂的髋关节疼痛加剧,这是死骨吸收的正常反应,此时应注意减轻负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