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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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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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0mg |
500g:5g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0047 |
国药准字H4402061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由敏感菌引起的感染,如扁桃体炎、咽炎、细菌性肺炎、支原体肺炎、口腔炎、军团病、白喉、百日咳、猩红热、红癣、类丹毒、淋病、早期梅毒、软下疳、尿道炎、弯曲菌肠炎、阿米巴肠炎等。 |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
用法用量 |
每12小时服用一次,空腹服用。成人:首剂500~700mg(2~3片),12小时后继服250~500mg(1~2片),严重感染者剂量可增至2倍。儿童:首剂30mg公斤体重,12小时后继服15mg/公斤体重。 |
局部外用,直接涂于创面,约1.5毫米厚度。一日1次。 |
副作用 |
1.可见局部刺激性、皮疹、皮炎、药物热、肌肉疼痛、血清病样反应等过敏反应。 2.由于本品局部外用可能有部分吸收,因此可能出现粒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炎症、肝功能减退、恶心 、呕吐和腹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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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红霉素环11,12-碳酸酯。 |
每克含主要成份磺胺嘧啶银10毫克。辅料为:白凡士林、液体石蜡、甘油。 |
性状 |
白色圆形双凸片。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肝功能受损患者慎用,服用时应减少剂量。长期服用应监测肝功能。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3.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贫血和核黄疸,故新生儿不宜使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6.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增加吸收中毒。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