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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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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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mg*100片(ORION) |
50mg |
生产企业 | ||
批准文号 |
H20171095 |
国药准字H14022965 |
说明 | ||
适应症 |
预防及治疗深静脉血栓及肺栓塞;预防心肌梗塞后血栓栓塞并发症(卒中或体循环栓塞);预防房颤、心瓣膜疾病或人工瓣膜置换术后引起的血栓栓塞并发症(卒中或体循环栓塞) |
抑制血小板聚集:急性心肌梗死;预防心肌梗死复发;中风二级预防;降低短暂性脑缺血(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心绞痛;动脉血管术后;预防大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量:避免冲击治疗口服第1~3天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天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因本品起效缓慢,治疗初3天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品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
本品宜在饭后温水服用,不可空腹服用。本品为肠溶片,必须整片服用。在治疗心肌梗死时,第一片应捣碎或嚼碎后服用。 服用剂量和次数: 1.不稳定性心绞痛建议每天1片拜阿司匹灵。 2.急性心肌梗死时,建议每天1片阿司匹灵。 3.预防复发心肌梗死时,建议每天3片拜阿司匹灵。 4.预防大脑一过性的血流减少,和已出现早期症状后预防脑梗死,建议每天1片拜阿司匹灵。 |
副作用 |
过量易致各种出血。早期表现有瘀斑、紫癜、牙龈出血、鼻衄、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量过多等。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可见硬膜下颅内血肿和穿刺部位血肿。偶见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及皮肤坏死。大量口服甚至出现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一次量过大的尤其危险。 |
常见的副作用胃肠道反应,如腹痛和胃肠道轻微出血,偶尔出现恶心、呕吐和服泻。胃出血和胃溃疡,以及主要在哮喘患者出现的过敏反应(呼吸困难和皮肤反应)极少见。有报道个别病例出现肝、肾功能障碍,低血糖,以及特别严重的皮肤病变(多形性渗出性红斑)。小剂量乙酸水杨酸能减少尿酸的排泄,对易感者可引起痛风发作。极少数病例在长期服用阿司匹肠溶片后由于胃肠道隐匿性出血导致贫血,出现黑便(严重胃出血的症状)。出现眩晕和耳鸣(特别是儿童和老人)可能为严重的中毒症状。 如出现以上不良反应时,请及时告知医生或药剂师。一旦出现副作用,应立即停药并通知医生,以便医生能判断副作用的程度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
禁忌 |
怀孕(详见怀孕及哺乳期妇女服药)出血倾向(威勒布兰德病,血发病,血小板减少及血小板动能病)严重肝功能不全及肝硬化。未经治疗或不能控制的高血压最近颅内出血,情况倾向于颅内出血,例如脑动脉瘤。有跌倒倾向,中枢神经系统或眼部手术情况倾向于胃肠道或泌尿道出血,例如原有胃肠道出血倾向;憩室病或肿瘤传染性心内膜炎(详见注意事项)、心包炎或心包积液痴呆,精神病,酗酒及其他情况病人无法满意地依从剂量指示及无法安全地进行抗凝治疗。 |
对乙酰水杨酸和含水杨酸的物质过敏;胃十二指肠溃疡;出血倾向(出血体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华法林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司匹林。 |
性状 |
本品为浅蓝色片,片的一面有刻槽,上面刻有“ORN17”字样。 |
本品为白色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若需要快速抗凝,先用肝素治疗。之后,开始华法林钠及同时继续肝素治疗最少5至7日直至INR在目标范围内2日以上(详见用法用量)。华法林钠抗药是非常罕见现象。只有个别报告发表过。在这些病人中需5至20倍华法林钠剂量来达到疗效。若患者对华法林钠治疗反应差,应排除其他可能的原因:病人漏服药品,药物或食品相互作用,及实验室错误。患有遗传抗凝蛋白C或S缺乏者,为预防香豆素引起的坏死(详见不良反应),需首先用肝素治疗5至7日,并同期开始服用华法林钠。开始剂量不能超过5mg华法林钠。当治疗老年人需特别注意。必需确定病人依 |
1.该药不宜用作止痛剂。 2.患哮喘、花粉性鼻炎、或慢性呼吸道感染(特别是过敏性症状)患者,和对所有类型的镇痛药、抗炎药和抗风湿药过敏者,在使用阿司匹肠溶片有引起哮喘发作的危险(即镇痛药不耐受/镇痛药诱发的哮喘)。在使用前应咨询医生。对其它物质有过敏反应如皮肤反应、瘙痒、风疹的患者同样也应在用药前咨询医生。 3.手术前服用请通知医生和牙科医生。 4.长期大剂量服用阿司匹肠溶片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 5.下列情况应慎用拜阿司匹灵: (1)对其它镇痛剂、抗炎药或抗风湿药过敏,或存在其它过敏反。 (2)同时使用抗凝药物(如香豆素衍生物、肝素,低剂量肝素治疗例外)。 (3)支气管哮喘。 (4)慢性或复发性胃十二脂肠病变。 (5)肾损害。 (6)严重的肝功障碍。 6.少服或忘服后,下次服药时不要服用双倍的量,而继续按规定和医生的处方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