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片含沙格列汀2.5mg与盐酸二甲双胍1000mg |
1ml:5mg |
生产企业 | 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1032 |
国药准字H3102067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配合饮食和运动治疗,适合使用沙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的2型糖尿病成人患者,以改善此类患者的血糖控制 |
用于重症肌无力、脊髓灰质炎后遗症、由于神经系统的疾病或外伤所引起的感觉及运动障碍、多发性神经炎及脊神经炎及拮抗氯化筒箭毒碱及类似药物的非去极化肌松作用。 |
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 应根据患者当前的治疗方案,治疗有效性和耐受性进行个体化调整。通常晚餐时给药,每日一次,逐渐进行剂量调整,以减轻二甲双胍相关的胃肠道不良反应 |
肌内或皮下注射一次2.5~10mg(0.5~2支),一日1次,必要时一昼夜可注射2次,极量一日20mg(4支)。小儿按体重一次0.05~0.1mg/kg。 抗箭毒:肌内注射起始剂量5~10mg(1~2支),5或10分钟后按需要可逐渐增加至10~20mg(2~4支)。 |
副作用 |
临床试验经验 由于各个临床试验的条件差异很大,一个药物在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率不能直接与另一个药物临床试验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相比较,该发生率也不能反映药物在实际应用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 单药治疗和联合治疗 二甲双胍缓释剂安慰剂对照单药治疗试验中,二甲双胍治疗受试者中报告率>5%的腹泻及恶心/呕吐比安慰剂治疗组更常见(腹泻9.6%比2.6%,恶心/呕吐6.5%比1.5%),有0.6%的二甲双胍缓释剂治疗受试者因腹泻而停用研究药。 |
治疗剂量偶致过敏反应。 |
禁忌 |
本品(沙格列汀二甲双胍缓释)严禁用于下列患者 肾功能不全(如血清肌酐水平≥1.5mg/dL(男性)。≥1.4ml/dL(女性);或肌酐清除率异常),也可能由心血管衰竭(休克)、急性心肌梗死、及败血症等疾病引起 对盐酸二甲双胍有超敏反应 急性或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痛症酸中毒,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应使用胰岛素治疗 对本品或沙格列汀有严重超敏反应史(列入速发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或剥脱性皮肤损害) |
癫痫、运动机能亢进、机械性肠梗阻、支气管哮喘、心绞痛和心动过缓者均忌用。青光眼患者不宜使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沙格列汀和盐酸二甲双胍。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氢溴酸加兰他敏。化学名称:(4αS,6R,8αS)-11-甲基-3-甲氧基-4α,5,9,10,11,12-六氢-6H-苯并呋喃并[3α,3,2-ef][2]苯并氮砸卓-6-醇氢溴酸盐 分子式:C17H21NO3.HBr 分子量:368.27 辅料:氯化钠、注射用水。 |
性状 |
本品为微黄色至浅黄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乳酸性酸中毒 乳酸型酸中毒是一种罕见的、严重的代谢并发症,可有本品治疗期间二甲双胍蓄积引发,如果发生乳酸型酸中毒,约50%的病例会导致死亡结果。乳酸性酸中毒还可与一些病理生理情况伴随发生,包括糖尿病,或明显的组织灌注不足和低氧血症,乳酸性酸中毒的特定是血乳酸盐浓度升高(>5mmol/L)、血pH降低、电解质紊乱伴阴离子间隙增加、乳酸/丙酮酸比值升高。 |
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