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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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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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x7粒x4板 |
每袋装6g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德众(佛山)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70022 |
国药准字Z10970105 |
说明 | ||
适应症 |
抑郁发作、强迫症、神经性贪食症,可作为心理治疗的补充用于减少贪食和导泻行为。 |
舒肝解郁,化瘀祛痰,软坚散结,通络止痛。用于肝郁气滞,痰凝血瘀所致的乳房肿块,胀痛,有触痛,或固定痛,胸肋胀痛,胸闷不适,抑郁易怒,诸症随情绪变化而加重,以及乳腺增生病见于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抑郁症发作:建议起始剂量为晨服20mg。如果经数周治疗后,临床症状没有改善,可考虑增加剂量,逐渐增加剂量,比如改为1天2次,早、午各服20mg。神经性贪食症:建议治疗剂量为每天60mg。强迫性障碍:建议治疗剂量为每天20-60mg。以上任何状况下治疗剂量均不能超过每天80mg。老年患者:建议治疗剂量为每天20mg。肝功能损伤患者:用量和频度均应减少。肾功能损伤患者:用量和频度均应减少。氟西汀为口服用药。片剂可溶于一杯水中或直接吞服。 |
口服。一次6g,一日3次,8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中枢神经系统:如头痛,神经质,失眠,目眩,头重脚轻和出汗等。 胃肠道:如恶心,腹泻,口干和厌食。 约有4%的病人会发生皮疹或荨麻疹。一旦出现皮疹或其它不能解释的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约有1%的病人服用氟西汀后发生躁狂或轻躁症。对于有自杀意图的高危病人,在治疗期间应严密监视,必要时住院治疗。氟西汀慎用于有过敏反应史、心脏梗塞和其它未经控制的心血管疾病、惊厥性疾病、糖尿病及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
偶见消化道反应及月经过多。 |
禁忌 |
禁用于已知对此药过敏者。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盐酸氟西汀。 |
柴胡、郁金、枳壳、川芎、皂角刺、乳香、三棱、莪术、当归、党参、白芍、海藻、昆布、玄参、夏枯草、浙贝母、牡蛎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为黑色浓缩水蜜丸,除去外衣显黑褐色;气香,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因本药半衰期较长,故肝肾功能较差者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有癫痫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应用时应遵照医嘱。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必要时,应停用本药5周后,才可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经期停服;服药后胃脘不适者可饭后服用;有胃溃疡、胃炎史者请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