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ml:100mg |
2mg*20片/盒 |
生产企业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60643 |
国药准字H20010310 |
说明 | ||
适应症 |
善思达用于精神分裂症急性期和维持期的治疗。 |
1.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也可减轻与精神分裂症有关的情感症状(如:抑郁、负罪感、焦虑)。对于急性期治疗有效的患者,在维持期治疗中,本品可继续发挥其临床疗效。 2.可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期表现为情绪高涨、夸大或易激惹,自我评价过高,睡眠要求减少、语速加快、思维奔逸、注意力分散或判断力低下。 |
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对于从未使用过帕利哌酮口服制剂、利培酮口服制剂或利培酮注射剂的患者,建议在开始善思达治疗前,先通过口服帕利哌酮缓释片或口服利培酮确定患者对帕利哌酮的耐受性。 建议患者在起始治疗首日注射善思达150mg,一周后再次注射100mg,前2剂起始治疗药物的注射部位均为三角肌。建议维持治疗剂量为每月75mg,根据患者的耐受情况和/或疗效,可在25-150mg的范围内增加或降低每月的注射剂量。第2剂药物之后,每月1次注射的部位可以为三角肌或臀肌。 每个月都可以调整维持治疗的剂量。调整剂量时,需考虑到善思达的长效释放特点[见药理毒理],剂量调整所产生的全部效应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才能体现出来。 给药方式:善思达仅供肌肉注射使用。注射时,应缓慢地注入肌肉深部。注意不要将药物注射入血管中。每次注射都必须由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操作。每剂药物都应一次性注射完毕,不能分次注射。不要将药物注射到血管内或皮下。 |
1、精神分裂症 由使用其他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若病人原来使用的是长效抗精神病药,则可用利培酮替代下一疗程的用药。已用的抗帕金森氏综合征的药是否需要继续则应定期地进行重新评定。 成人:每日1次或每日2次。起始计量1mg,在1周左右的时间内逐渐将剂量加大到每日2~4mg,第2周内可逐渐加量到每日4~6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或根据个人情况进一步调整。一般情况下,最适剂量为每日2~6mg。每日剂量一般不超过10mg。 2、治疗双相情感障碍的躁狂发作 推荐起始剂量每日1次,每次1~2mg,剂量可根据个体需要进行调整。剂量增加的幅度为每日1~2mg,剂量增加至少隔日或间隔更多天数进行。大多数患者的理想剂量为每日2~6mg。在所有的对症治疗期间,应不断地对是否需要继续使用本品进行评价。 3、肝肾功能损害的患者 肾功能损害患者清除抗精神病药物的能力低于健康成人;肝功能损害患者血浆中游离利培酮的浓度有所增加。无论何种适应症,肾功能损害患者或肝功能损害患者的起始及维持剂量应减半,剂量调整应减缓。此类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应慎重。 |
副作用 |
姿势性低血压、锥体外症状、QT间期延长、体重增加、心跳过快、口干等。 |
广泛的临床使用经验(包括长疗程应用)显示,本品耐受性良好。在许多病例中,很难将其不良事件与基础疾病的症状相区别。在本品的使用中报告的不良事件如下: 1.常见不良事件:失眠、焦虑、激越、头痛。儿童与青少年镇静反应多于成人,但均为轻度及一过性的。 2.较少见的不良事件:嗜睡、疲劳、头晕、注意力下降,便秘、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腹痛、视物模糊、阴茎异常勃起、勃起困难、射精无力、性淡漠、尿失禁、血管性水肿、鼻炎、皮疹以及其它过敏反应。 3.与其它传统抗精神病药物相比,本品较少引起锥体外系症状。但在一些病例中也出现过以下锥体外系症状,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这些症状通常较轻,如需要,可通过降低剂量或给予抗帕金森氏症的药物消除。 4.偶有(体位性)低血压,(反射性)心动过速或高血压症状的报告。有轻度中性粒细胞和/或血小板计数下降的个例报告。 5.和传统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可能引起与剂量相关的血浆催乳素水平的增加,其相关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型乳房、月经失调、闭经。也曾有体重增加,水肿和肝酶水平升高的报告。 6.曾有脑血管方面不良事件的报告,包括脑血管意外的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7.罕见高血糖及原有糖尿病加重的报告。 8.和传统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在精神病患者中偶有下述报告:由于烦渴或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综合征(SIADH)引起的水中毒,运动迟缓,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体温失调和抽搐。 9.上市后罕见利培酮患者出现两性垂体腺瘤。未检测到二者有因果关系。 10.上市后极罕见利培酮相关的QT间期延长的报告。 |
禁忌 |
禁止用于那些服用利培酮和帕利哌酮过敏患者,包括过敏性反应和血管神经性水肿。善思达会转化为帕利哌酮,它是利培酮的代谢产物,所以善思达禁止用于那些已知对帕利哌酮或利培酮过敏的患者,也禁用于对善思达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 |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分为棕榈酸帕利哌酮,辅料:聚山梨醇20、聚乙二醇4000、一水柠檬酸、磷酸氢二钠(无水)、一水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钠和注射用水。 化学名称:(±)-3-[2-[4-(6-氟-1,2-苯并异噁唑-3-基)-1-哌啶]乙基]-6,7,8,9-四氢-2-甲基-4-氧-4H-吡啶[1,2-a]嘧啶-9-基棕榈酸酯。 分子式:C39H57FN4O4 分子量:664.8。 |
本品活性成份为利培酮 |
性状 |
善思达为白色至灰白色的混悬液。 |
1mg利培酮片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白色。 2mg利培酮片为淡橙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白色。 |
注意事项 |
1.会升高失智症性精神病老年患者的死亡率。 2.发生于失智症性精神病老年患者的脑血管不良事件,包括中风。 |
1.老年痴呆患者 1.1总死亡率 对包括本品在内的几个非典型抗精神病药进行的17项对照试验汇总分析结果显示,非典型抗精神病药物组老年痴呆患者的死亡率较安慰剂组有所增加。在对此类人群用本品进行的安慰剂对照试验中,本品组和安慰剂组患者的死亡率分别为4.0%和3.1%。死亡患者的平均年龄为86岁(范围在67~100岁之间)。 1.2与呋塞米合用 在对老年痴呆患者用本品进行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利培酮与呋塞米合并用药患者的死亡率高于单独使用利培酮或呋塞米的患者,分别为7.3%(平均年龄89岁,范围75-97岁)、3.1%(平均年龄84岁,范围70-96岁)和4.1%(平均年龄80岁,范围67-90岁)。在4项临床试验中的2项观察到了合用呋塞米和本品的患者死亡率增加的现象。 尽管尚未找到明确的病理生理学机制来解释这一现象,并且患者的死亡原因也不相同,但对老年患者合并给利培酮和呋塞米时需谨慎评估风险利益。在服用利培酮并合用其它利尿剂的患者中,并未出现以上死亡率增加的现象。由于脱水是老年痴呆患者很重要的致死因素,所以应尽量避免脱水的发生。 2.脑血管意外(CAE) 在对老年痴呆患者(平均年龄85岁,范围73-97岁)进行的安慰剂对照研究中,观察到利培酮组包括死亡在内的脑血管方面不良事件(脑血管意外和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的发生率较安慰剂组高。 3.对α受体的阻断活性 由于本品具有对α受体的阻断作用,可能会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尤其是在治疗初期的剂量调整阶段。对于已知患有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如心衰、心肌梗塞、传导异常、脱水、血容量降低或脑血管疾病)应慎用本品,剂量应按推荐剂量逐渐增加(见用法用量),如发生血压过低现象,应考虑减少剂量。 4.迟发性运动障碍/锥体外系症状(TD/EPS) 同其它所有具有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性质的药物相似,本品也可能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其特征为有节律的非自主运动,主要见于舌及面部。有报告表明,锥体外系症状的发生是迟发性运动障碍发展的风险因素,而与其它传统抗精神病药物相比,本品较少引起锥体外系症状,因此与传统抗精神病药物相比,本品引发迟发性运动障碍的风险较低。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症状,应考虑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5.抗精神病药的恶性综合征(NMS) 已有报告指出,服用传统的抗精神病药可能会出现恶性综合征,其特征为高热、肌肉僵直、颤抖、意识障碍和血清肌酸磷酸激酶水平升高,还可能出现肌红蛋白尿症(横纹肌溶解症)和急性肾衰。此时应停用包括本品在内的所有抗精神病药物。 对于路易氏小体性痴呆或帕金森氏病患者,在处方抗精神病药(包括本品)时,应权衡利弊,这类药物可能增加恶性综合征的风险。同时以上人群对抗精神病药物的敏感度增加,除出现锥体外系症状外还会出现混乱、迟钝、体位不稳而经常跌倒。 6.高血糖 罕见高血糖及原有糖尿病加重的报告。糖尿病患者及糖尿病高危人群服用本品时应进行适当的临床监测。 7.其它 传统的抗精神病药会减低癫痫的发作阈值,故癫痫患者应慎用本品。 服用本品的患者应避免进食过多,因为本品可能引起体重增加。 对于老年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肾功能损害患者或老年痴呆患者推荐的特殊剂量,参见[老年用药]和[用法用量]部分。 本品对需要警觉性的活动有所影响。因此,在了解到患者对本品的敏感性前,建议患者在治疗期间不应驾驶汽车或操作机器。 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