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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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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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5g:10.5mg |
5ml:15mg(按洛美沙星计);8ml:24mg(按洛美沙星计)。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60190 |
国药准字H20188011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本品适用于敏感致病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性疾病,如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用法用量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滴于眼脸内,每次1~2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局部滴用可有一过性刺激症状 |
禁忌 |
对氧氟沙星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氧氟沙星。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洛美沙星。 |
性状 |
白色或类白色的软膏。 |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不宜长期使用; 2、使用中如出现皮疹或其它过敏症状,应停用,严重者应采取相应措施。 3、只限于滴眼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