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酸氯倍他松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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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丁酸氯倍他松乳膏

七参连湿疹膏

规格

0.05%w/w

10g
生产企业

云南蓝绿康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60137

国药准字B2002042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短期治疗和控制湿疹和皮炎,包括特应性湿疹、原发刺激性和过敏性皮炎。

清热燥湿,活血消肿,祛风止痒。用于因风湿热毒瘀阻所引起的湿疹渗出不多者。

用法用量

外用。本品适应于成年及12岁以上儿童。将本品适量轻涂于患处,一天2次,最长使用达7天。7天内症状清除,即可停止治疗。若7天内症状未缓解或症状加剧,建议患者咨询医生。若7天后症状缓解单仍需治疗时,建议患者咨询医生。

外用,适量涂敷患处,一日3~4次。

副作用

根据系统器官分类与发生频率,将不良反应列出如下:其余详见说明书。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禁用。

2.破损皮肤或病毒性皮肤病(如:单纯性疱疹,水痘)、真菌性皮肤病(如:念珠菌病,癣)及细菌性皮肤病(如:脓包病)者禁用。

3.痤疮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丁酸氯倍他松。

黄连、苦参、苍术、重楼、三七、白鲜皮、炉甘石、花椒、冰片、甘草。辅料为氢氧化钾、三乙醇胺、乙醇、硬脂酸、甘油、硬脂醇、液体石蜡。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软膏。

注意事项

1.由于封包情况下可能增加所有局部外用糖皮质激素的全身吸收,故可能在婴儿及儿童中引起肾上腺功能抑制。婴儿和低龄儿童治疗湿疹和皮炎时,

需咨询并得到医生的监护。故本品应限于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使用,不能包裹用药局部,且联系使用不得超过7天。

2.未得到医生确诊的情况下,不推荐患者在同一部位的治疗超过两次。

3.本品可能会掩盖或加剧其他病症,因此建议患者仅用于治疗湿疹和皮炎。尤其不要在腹股沟、生殖器或趾间等易受真菌感染的部位使用本品。

4.本品不能用于面部,因其可能导致痤疮样脓包或口周皮炎。

5.请特别注意不要让本品进入眼内,因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要可能导致青光眼。

6.之一性皮炎的治疗应咨询医生,因此类皮炎会涉及到本品不能使用的皮肤部位。

7.请吻合用其他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无论处方药货非处方药(如:氢化可的松),合用这些药物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8.不建议患者使用糖皮质激素类外用药治疗银屑病,此类药可能导致银屑病复发或加重。因此,应在医生监护下进行银屑病治疗。

9.本品辅料包括十八十六醇,其可能会引起皮肤局部不良发应。

10.请勿将乳膏涂于已使用任何措施(石膏敷盖物,手套或薄膜)进行治疗的地方。他将导致更多的药物透过皮肤。

11.注意避免接触以下诱因:含镍金属物品(如:耳环或耳钉、硬币、珠宝、金属钮扣等)、塑料制品、橡胶制品、清漆、胶水以及某些植物和种子等,

建议湿疹或者皮炎患者使用润肤或者保湿产品(如乳膏类产品),以保障皮肤的湿度,从而防止出现因接触以上诱因而引起的皮炎。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烟酒、辛辣、油腻及腥发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损处有溃烂、渗液者不宜使用。

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