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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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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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x10片x2板 |
50mg*100片 |
生产企业 | 重庆科瑞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40012 |
国药准字H5002036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1.对兴奋躁动、幻觉妄想、思维障碍及行为紊乱等阳性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躁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2.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用法用量 |
1.成人:前4天治疗期的日总剂量为50毫克(第一日),100毫克(第二日),200毫克(第三日)和300毫克(第四日)。从第四日以后,将剂量逐渐增加到400-600毫克/日。可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在150-750 毫克/日之间调整。 2.老年:老年人的起始剂量应为25毫克/日。每日增加剂量,幅度为25-50毫克,直到有效剂量。有效剂量可能较一般年轻病人低。 3.儿童和青少年:喹硫平片用于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评价。 4.肾脏和肝脏损害:口服喹硫平后的清除率在肾脏和肝脏损伤的病人中下降约25%。喹硫平在肝脏中代谢广泛,因此应慎用于肝脏损害的患者。 有肾脏或肝脏损害的病人,喹硫平片的开始剂量应为25毫克/日。随后每日增加剂量,幅度为25-50毫克,直到有效剂量或遵医嘱。 |
口服。用于精神分裂症或躁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1~2片,一日2~3次,每隔2~3日缓慢逐渐递增至一次治疗剂量,一次1~2片,一日16~24片。用于其他精神病,剂量应偏小。体弱者剂量应偏小,应缓慢加量。用于止呕,一次0.5~1片,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困倦(17.5%),头晕(10%),便秘(9%),体位性低血压(7%),口干(7%),以及肝酶异常(6%)。 |
1.常见口干、上腹不适、食欲缺乏、乏力及嗜睡。2.可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心悸或心电图改变。3.可出现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4.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5.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6.可引起中毒性肝损害或阻塞性黄疸。7.少见骨髓抑制。8.偶可引起癫痫、过敏性皮疹或剥脱性皮炎及恶性综合征。 |
禁忌 |
禁用于对该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基底神经节病变、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骨髓抑制、青光眼、昏迷及对吩噻嗪类药过敏者。 |
成分 |
富马酸喹硫平。 |
盐酸氯丙嗪,化学名称:N,N-二甲基-2-氯-10H-吩噻嗪-10-丙胺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心血管疾病可能会导致直立性低血压,尤其是在最初的加药期;在老年患者中上述现象较年轻患者多见。在临床试验中,使用喹硫平不伴发持久性QTc间期的延长。但与其它抗精神病药一样,如果效喹硫平与其它已知会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合用时就在当谨慎,尤其是用于老年人时。应慎用于已知有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或其它有低血压倾向的病人。抽搐: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服用“思瑞康”的病人的抽搐发生率与服用安慰剂的病人无区别。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当用于治疗有抽搐病史的患者时应予以注意。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会伴发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临床表现包手高热、精神状态改变、肌肉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以及肌酸磷酸激酶活性增加。若出现此种情况,应停用。并给予适当的治疗。迟发性运动障碍: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长期服用治疗也有导致迟发性运动障碍的可能性。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体征和症状,应考虑减少剂量或停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慎用。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4.用药后引起体位性低血压应卧床,血压过低可静脉滴注去甲肾上腺素,禁用肾上腺素。5.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6.癫痫患者慎用。7.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8.对晕动症引起的呕吐效果差。9.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10.不适用于有意识障碍的精神异常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