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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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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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x10片x2板 |
34mgx20粒 |
生产企业 | 瀚晖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40012 |
国药准字H1098027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
精神分裂症。 |
用法用量 |
1.成人:前4天治疗期的日总剂量为50毫克(第一日),100毫克(第二日),200毫克(第三日)和300毫克(第四日)。从第四日以后,将剂量逐渐增加到400-600毫克/日。可根据病人的临床反应和耐受性将剂量在150-750 毫克/日之间调整。 2.老年:老年人的起始剂量应为25毫克/日。每日增加剂量,幅度为25-50毫克,直到有效剂量。有效剂量可能较一般年轻病人低。 3.儿童和青少年:喹硫平片用于儿童和青少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评价。 4.肾脏和肝脏损害:口服喹硫平后的清除率在肾脏和肝脏损伤的病人中下降约25%。喹硫平在肝脏中代谢广泛,因此应慎用于肝脏损害的患者。 有肾脏或肝脏损害的病人,喹硫平片的开始剂量应为25毫克/日。随后每日增加剂量,幅度为25-50毫克,直到有效剂量或遵医嘱。 |
口服,开始剂量为每日34~68mg(1~2粒),分二次服用。以后可根据病情逐渐递增,最大用量一般每日不超过340mg(10粒),分2~4次服用。 |
副作用 |
困倦(17.5%),头晕(10%),便秘(9%),体位性低血压(7%),口干(7%),以及肝酶异常(6%)。 |
CNS毒性:中枢神经系统的不良反应较少见(锥体束外不良反应除外)。治疗开始时或剂量增加时可产生睡意,但常较轻微。连续使用丁二酸洛沙平胶囊时睡意经常有所降低。镇静状态的发生率比脂肪族吩噻嗪低,但稍高于哌嗪吩噻嗪。已有头昏、衰弱、蹒跚步态、拖脚步态、肌肉颤搐、虚弱、失眠、兴奋、紧张、癫痫发作、运动不能、含糊发音、麻痹、状态混乱的报导。也有NMS的报导。 锥体束外反应:服用丁二酸洛沙平胶囊后常有神经肌肉(锥体束外)不良反应的报导,且常发生于治疗开始的几天。对大多数患者而言,这些不良反应包括帕金森类症状(例战栗、僵化、垂涎症、模糊面容)。也常有静坐不能的报导。这些症状并不严重且可通过减少丁二酸洛沙平胶囊的用量或服用常用量抗帕金森病药得到控制。很少发生肌张力障碍和运动障碍,但也可能较严重。肌张力障碍包括颈部和脸部肌痉挛、舌突、眼球转动性运动。运动障碍性不良反应以舞蹈手足徐动症样活动表现。发生这些不良反应时有时要求减少用量或暂时撤出本品,另加适当的反作用药物。 持久的迟发性运动障碍:与所有抗精神病一致的是,迟发性运动障碍可发生于长期服药的病人,也可发生于停药后的病人。高剂量服用本品的老年患者此症状的发生率较高,特别是老年妇女。该症状较持久且对某些患者而言并不可逆。舌、脸、嘴或下巴的节律性运动表明了该综合征的特征(例舌突、面颊疏松、嘴缩拢、咀嚼运动)。有时也伴随着肢体运动。 目前尚没有治疗迟发性运动障碍的有效方案;抗帕金森病药不能改变该综合征的症状。提示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如果综合征被掩盖,应该必须再建立治疗方案或增加药物剂量或换成其他的抗精神病药。舌的良好蠕动可能为该综合征的早期征兆,如果此时停药,该综合征可能不会发生。 心血管作用:已有心动过速、低血压、高血压、体位性低血压、头轻、昏厥的报导。 一些病人出现的ECG变化与吩噻嗪引起的变化相似。目前尚不清楚该变化是否由丁二酸洛沙平引起。 血液学:少见,粒性白血球减少、血小板减少和白血球减少。 皮肤:皮炎、水肿(脸虚胖)、搔痒、皮疹、秃头、皮脂溢性皮炎。 抗胆碱能:口干、鼻塞、便秘、视力模糊、尿潴留、麻痹性肠梗阻。 胃肠道:有些患者出现恶心和呕吐。已报导洛沙平可引起肝细胞损伤(例SGOT/SGPT增加),但很少出现黄疸和/或肝炎。 其他不良反应:有些病人出现体重增加、体重减轻、呼吸困难、上睑下垂、高烧、面部潮红、头痛、感觉异常和烦渴。很少有乳漏、无月经、男子女性型乳房、病因不明性不规律月经的报导。 |
禁忌 |
禁用于对该产品的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本品禁用于昏迷病人或药物(乙醇、巴比妥酸盐、麻醉药等)引起的严重抑郁症病人。 本品禁用于对二苯骈氧氮杂类药物过敏的病人。 |
成分 |
富马酸喹硫平。 |
丁二酸洛沙平。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心血管疾病可能会导致直立性低血压,尤其是在最初的加药期;在老年患者中上述现象较年轻患者多见。在临床试验中,使用喹硫平不伴发持久性QTc间期的延长。但与其它抗精神病药一样,如果效喹硫平与其它已知会延长QTc间期的药物合用时就在当谨慎,尤其是用于老年人时。应慎用于已知有心血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或其它有低血压倾向的病人。抽搐:在临床对照试验中,服用“思瑞康”的病人的抽搐发生率与服用安慰剂的病人无区别。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当用于治疗有抽搐病史的患者时应予以注意。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会伴发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临床表现包手高热、精神状态改变、肌肉强直、植物神经功能紊乱以及肌酸磷酸激酶活性增加。若出现此种情况,应停用。并给予适当的治疗。迟发性运动障碍:与其它抗精神病药物一样,长期服用治疗也有导致迟发性运动障碍的可能性。如果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体征和症状,应考虑减少剂量或停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概要 丁二酸洛沙平可降低惊厥阈,因此本品应慎用于惊厥史病人。治疗量的丁二酸洛沙平可引起癫痫发作,癫痫病人甚至服用维持量的常规抗惊厥药后也可发作癫痫。 动物试验表明丁二酸洛沙平胶囊具有止吐作用。由于该作用也可发生于人体,所以本品可掩盖毒性药用药过量的征兆,也可使肠梗阻和脑肿瘤的症状变得不明显。 本品应慎用于心血管病患者。已有大多数服用抗精神病药的患者出现脉率增加的报导;也有短暂性低血压的报导。严重低血压患者应进行血管加压治疗。首选药物为去甲肾上腺素或血管紧张素。由于本品具有抑制血管加压作用,所以常规量的肾上腺素可能无效。 此时不能排除洛沙平的视觉毒性。由于在长期服用其他抗精神病药的患者体内可观察到色素性视网膜病和晶状体色素沉着,因此我们应仔细监测上述二种指标。由于本品可能存在抗胆碱能作用,所以应慎用于青光眼或尿潴留倾向病人,特别是同时服用抗胆碱能型抗帕金森病药物的患者。本品肌肉注射后锥体束外副作用的发生率比口服的轻微升高。该升高可能由肌肉注射后血浆浓度较高引起。 精神抑制药可提高泌乳素浓度;长期服药过程中存在此作用。体外组织培养试验表明,大约1/3的乳腺癌由泌乳素(其为潜在的重要因素)引起。虽然已有紊乱(例乳漏、无月经、男子女性型乳房、阳萎)的报导,但大多数病人都无血清泌乳素增加的临床迹象。长期服用精神抑制药的啮齿动物其乳腺瘤的发生率有所增加。然而临床研究和流行病学研究资料都未表明长期服用这些药物和肿瘤发生之间的关系;提供的资料较局限所以不能成为确凿性证据。 迟发性运动障碍 长期服用精神抑制药的病人有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可能性,所以我们建议对长期服药的病人都应尽可能通知其全面的危险性。告诉病人和/或监护人应充分重视临床情况和病人理解所提供信息的能力。 迟发性运动障碍为服用精神抑制药(抗精神病药)病人所发生的潜在地不可逆性、偶尔性和运动障碍性综合征。虽然该综合征在老年患者(特别是老年妇女)中最流行,但开始用精神抑制药治疗时,不可能依据流行情况预测哪些病人可能发生迟发性运动障碍。目前尚不清楚精神抑制药在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的潜力方面是否存在差异。 随着治疗综合征发生的风险性和其成为不可逆的可能性都会增加,精神抑制药的总蓄积量也会增加。然而低剂量的相对短暂的治疗周期也可引起该综合征(虽然很少见)。 目前尚没有迟发性运动障碍的明确治疗方案,虽然撤出精神抑制药后综合征可部分或完全减轻。然而精神抑制药本身可抑制(或部分抑制)综合征的体征和症状,因此可能会掩盖潜在的疾病过程。目前尚未知本品的症状抑制作用对综合征长期过程的影响。 基于这些考虑,我们应以最可能缩小迟发性运动障碍发生率的方式服用精神抑制药。慢性病患者通常应长期服用精神抑制药,(1)已知精神抑制药有效(2)未提供可选择、同样有效但毒性小的治疗方案。对需长期服药的病人,我们应探索服用量少、服药周期短但具满意临床效果的治疗方案。应定期对继续用药的必要性进行重新评价。 如果服用精神抑制药的患者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的征兆和症状,应考虑停止用药。然而尽管出现综合征但有些病人仍要求用药。 精神抑制药的恶性综合征(NMS) 抗精神病药的潜在致命性症状为精神抑制药的恶性综合征(NMS)。NMS的临床表现为高烧、肌肉僵化、精神状态改变、不稳定性自律(不规则脉搏或血压、心动过速、发汗、心节律障碍)。 此综合征的诊断评价较复杂。诊断时,确诊严重内科疾病(例肺炎、全身感染等)和未曾治疗过或不适当治疗的锥体束外体征和症状(EPS)相当重要。其他应重点考虑的细微诊断包括中枢抗胆碱能毒性、热射病、药物性高烧和中枢神经系统病变。 NMS的治疗应包括:(1)立即停用抗精神病药和当前治疗的非必需药,(2)对严重症状进行对症治疗和医学监测,(3)给伴随的严重医学问题提供特效药治疗。简单NMS的特效药理治疗方案目前尚未达成一致。 如果NMS恢复病人要求进行抗精神病药的治疗,应仔细考虑其是否应再次进行药物治疗。因有NMS复发的报导,我们应对病人进行仔细监测。 与其他镇定剂一样,丁二酸洛沙平可损害精神和/或身体功能,特别是治疗开始的几天。因此应通知不卧床病人该注意的活动(例开车或操作机器),并告诉他们不能同时服用乙醇和精神抑制药。 目前尚未评价丁二酸洛沙平对精神发育不全病人的行为并发症的治疗情况,因此本品不推荐用于此种病人。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