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g |
25mg |
生产企业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50426 |
国药准字H2005627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牙龈、唇以及口腔黏膜的炎症性疼痛。缓解乳牙和智齿萌出过程中所出现的局部症状及由于配戴正畸矫治器所致的局部症状。作为配戴义齿后所出现的疼痛不适及刺激性和/或过敏性反应的辅助性治疗 |
本品适用于下列急性疼痛的短期治疗: 创伤后的疼痛与炎症,如扭伤、肌肉拉伤等; 术后的疼痛与炎症,如牙科或矫形手术后等; 妇科的疼痛与炎症,如原发性痛经或附件炎等; 脊柱综合征引起的疼痛; 非关节性风湿病; 耳鼻喉严重的感染性疼痛和炎症(如扁桃体炎、耳炎、鼻窦炎等),应同时使用抗感染药物。 |
用法用量 |
牙龈或口腔黏膜炎症性疼痛 :每日3次,每次涂约0.5厘米凝胶于疼痛或发生炎症的牙龈区,稍加按摩。治疗与配戴义齿有关的症状或病损 :可用约豌豆大小的凝胶,按摩患处。 |
口服。成人及14岁以上儿童每次1~2片,如持续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24小时内不得超过6片。整片用水送服,饭前服用。14岁以下儿童不推荐使用。 |
副作用 |
能发生过敏反应 |
1.偶见上腹部疼痛以及恶心、呕吐、腹泻、腹部痉孪、消化不良、腹部胀气、厌食。罕见胃肠道出血、呕血、黑便、胃肠道溃疡、穿孔、出血性腹泻。 2.偶见头痛、头晕、眩晕。罕见困睡。 3.偶见皮疹。罕见荨麻疹。 4.偶见血清转氨酶(SGOT,SGPT)升高,罕见肝炎。 5.罕见过敏反应,如哮喘等。 6.罕见水肿。 |
禁忌 |
对本药任一成份已知有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
1.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2.对本品以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3.乙酰水杨酸或其它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引起哮喘、荨麻疹或急性鼻炎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盐酸多利卡因、麝香草酚、洋甘菊花酊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钾,其化学名称为[邻-(2,6-二氯苯胺)]苯乙酸钾 |
性状 |
棕黄色均匀状凝胶。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本品可用于缓解幼儿或学龄儿童因出牙所致的不适,但每次凝胶的用量长度不应超过0.5厘米,24小时内不应超过3次。 |
1.有胃肠道疾病、胃肠道溃疡史以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有心、肾功能损害的症状或病史者,老年患者,服用利尿剂以及由于任何原因细胞外液丢失的患者慎用。 3.个别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和血象,发生肝功损害时应停用本品。 4.有眩晕史或其它中枢神经疾病史的患者在服用本品期间,应禁止驾车或操纵机器。 5.应注意本品与锂制剂、地高辛制剂、保钾利尿剂、抗凝血剂、降糖药和氨甲喋呤等配合使用的剂量及不良反应。 6.老年体弱及体重较低者的患者应降低本品用量。 7.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