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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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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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8ml |
每瓶装100ml,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200013 |
国药准字Z20050424 |
说明 | ||
适应症 |
肩颈疼痛、腰痛、肌肉疼痛、扭伤、拉伤、挫伤、肌肉肿痛、关节炎等引起的疼痛。 |
辛凉解表,清热解毒。本品用于外感风邪感冒引起的发热、疼痛、咳嗽。 |
用法用量 |
适量涂于患处。 |
口服。一次20毫升(2支),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使用后可能会出现的不良反应:皮疹、发红、肿胀、瘙痒、疼痛、溃疡、感觉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100ml含水杨酸甲酯5.0g,L-薄荷脑5.2g,DL-樟脑5.2g,马来酸氯苯那敏0.1g,麝香草酚0.7g。 |
连翘?金银花?柴胡?黄芩?金莲花;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液体,具有清淡芳香。 |
为深棕色的液体;味微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供外用,不得口服。2.本品不可使用于眼周、黏膜、湿疹、斑疹、伤口以及破损皮肤等处。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婴幼儿禁用。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使用后引起皮疹、发红、肿胀、瘙痒、疼痛、溃疡、感觉异常时,应中止使用并查询医师或药师。8.使用5-6日后疼痛症状仍未见改善者,应中止使用并请咨询医师或药师。9.小心不要让药液流入眼部,万一不慎入眼,应立即用清水或温水洗净,症状严重时,必须看眼科医师。10.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暑湿中暑者不适用。4.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