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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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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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4ml:右旋糖酐70 0.4mg与羟丙甲纤维素1.2mg |
0.1% (5ml: 5mg) |
生产企业 | 苏州工业园区天龙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60565 |
国药准字H20183045 |
说明 | ||
适应症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受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眼睛疲劳、眼干燥症、眼干燥综合症、斯-约二氏综合症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光线对眼造成的刺激及戴隐形眼镜等引起的外因性疾病。 |
用法用量 |
每次1~2滴或根据病情需要滴眼。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本品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
副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
禁忌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尚未发现。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右旋糖酐70和羟丙甲纤维素2910。硼酸钠,氯化钾,氯化钠,纯净水,适量的盐酸或氢氧化钠(调节PH)。 |
玻璃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后如果感到眼部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加重,或者滴眼后病情加重或持续72小时以上,应停用本品,并请医师诊治。2、如果本品变色或混浊,请勿再使用。3、滴药时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4、请将本品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5、如果意外吞食本品,应及时请医师诊治6、本品开盖一个月后,应不再继续使用。7.为防止运动员尿液样本中含右旋糖酐70的检测浓度超出相关规定,请运动员慎用泪然。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玻璃酸钠滴眼液不能作为治疗使用,青光眼或眼部有剧痛感者,禁用本品。3.包装开启后应在一月内用完,每次使用后必须立即关闭容器。如出现浑浊,停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