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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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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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g:0.9g |
30ml |
生产企业 |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40484 |
国药准字H44020679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或更多。 |
外用。取本品适量涂布患处,轻轻揉搓,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涂擦本品过多时,可出现皮肤瘙痒、脱屑。停药后自行消失。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吲哚美辛10毫升。辅料为癸二酸二乙酯、薄荷脑、甲基纤维素、乙醇、丙二醇、氢氧化钠、纯化水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几乎透明的凝胶;有芳香味。 |
本品为黄色微有粘性的澄清液体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 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 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1、为了防止过敏和光敏性反应,在治疗期以及治疗后2周内,用药部位避免阳光直接暴晒,包括日光浴。 |
1.本品仅供外用,切忌口服。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