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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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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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g:0.6g |
0.15g |
生产企业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40485 |
国药准字H2202192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各种骨骼肌损伤的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1.本品用于类风湿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的治疗。 2.还可用于牙痛,手术后疼痛及外伤性疼痛。 |
用法用量 |
外用,按照痛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轻轻搓揉,一日1~2次。 |
口服。 1.成人常用量:一日0.6g,1次或分2次服用。成人一日总量不超过1.0g。 2.小儿常用量:尚未建立。 分类化学药品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有皮肤过敏反应,如皮炎、湿疹、日光性皮炎、荨麻疹。 |
1.本品不良反应主要为胃肠道反应,表现为胃痛、胃烧灼感、恶心,少数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包括胃溃疡、出血、甚至穿孔。 2.头晕、皮疹、白细胞数轻度下降、血清转移酶微升等较少见。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消化性溃疡、严重肝肾功能损害、阿司匹林引起哮喘者禁用。 3.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儿童应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为酮洛芬。 |
本品含芬布芬(C16H14O3)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 |
性状 |
无色几乎透明的凝胶;有芳香味。 |
本品为胶囊剂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治疗7天后,不见好转,应咨询医师。4.不得用于皮肤破损处及感染性创口。5.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有交叉过敏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