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5g |
|
生产企业 | 广东罗浮山国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81041 |
国药准字Z44021306 |
说明 | ||
适应症 |
克拉霉素缓释片适用于对克拉霉素敏感的微生物所引起的感染:上下呼吸道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咽炎、窦炎等及皮肤及软组织的轻中度感染:如毛囊炎、蜂窝组织炎、丹毒等。 |
清热利胆,解痉止痛。用于急、慢性胆囊炎,胆管炎,胆囊,胆道结石合并感染,胆囊术后综合症,胆道功能性疾患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常用推荐剂量为每次一片(0.5g),每日一次。餐中服用。不要压碎或咀嚼克拉霉素缓释片。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12岁以下儿童,请使用其他适宜剂型的品种。在更为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增至每日一次,每次2片(1g)。治疗周期通常为7~14天。克拉霉素缓释片禁用于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克拉霉素片也许可以用于该患者群。肾功能中度受损(肌酐清除率为30~60ml/min)的患者,应将剂量减少50%,其最大剂量为每天服用1片(0.5g) 克拉霉素缓释片。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主要有口腔异味,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短暂升高。 2.可能发生过敏反应,轻者为药疹、荨麻疹,重者为过敏及Steve—Johon症。 3.偶见肝毒性、艰难梭菌引起的假膜性肠炎。 4.曾有发生短暂性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报告,包括焦虑、头昏、失眠、幻觉、恶梦或意识模糊,然而其原因和药物的关系仍不清楚。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 4.某些心脏病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克拉霉素,化学名称:6-O-甲基红霉素。 |
胆通、溪黄草、茵陈、穿心莲、大黄。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异形片,无臭、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呈棕褐色;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所有的抗生素包括大环内酯类可能导致轻度至危及生命的假膜性肠炎;肝功能受损患者,肾功能中至重度受损患者应慎用;与其它大环内酯类药物及林可霉素和克林霉素可能发生交叉耐药;β-内酰胺酶的产生不影响克拉霉素的活性;多数耐新青霉素Ⅰ和Ⅱ的菌株对克拉霉素耐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本品经查询《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中药卷,复方胆通片项下有下列注意事项: 1、肝郁血虚所致胁痛不宜使用。 2、方中含有泻下、清热解毒之品,孕妇忌用。 3、服药期间饮食宜用清淡易消化之品.忌食辛辣油腻之品。 4、本药苦寒泄降,易伤正气,年老体弱者慎用;中病即止,不可过量、久用。 5、用于急性胆囊炎及胆囊、胆道结石合并感染时,应密切观察病情,如体温、胁痛、黄疸等症状进一步加剧时,应请外科紧急处理。 6、本品主要适用于泥沙样或较小的结石,若结石较大,或出现梗阻以致药物排石无效时,应采取碎石或手术等相应治疗措施。 本品含胆通(羟甲香豆素),经查询《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005年版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卷,羟甲香豆素项下有下列注意事项:羟甲香豆素单独使用时1、个别患者可有头晕、腹胀、胸闷、皮疹、腹泻等不良反应。停药后可自行消失。2、大剂量可引起胆汁分泌过度和腹泻,梗阻性或传染疾病所致黄疸病人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