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甲酚磺醛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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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聚甲酚磺醛溶液

布地奈德吸入粉雾剂

规格

36%(w/w)

200吸*1支(沐而畅)
生产企业

批准文号

H20140836

H20140421
说明
适应症

妇科:

用于局部治疗宫颈及阴道的局部炎症(如细菌、滴虫和霉菌感染引起的白带增多),尖锐湿疣、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等。用于宫颈息肉切除或活检后的止血。

外科和皮肤科

加速烧伤后坏死组织脱落,促进愈合过程(如小面积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尖锐湿疣等)

耳鼻喉科

用于局部治疗口腔黏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扁桃体切除后及鼻出血的止血。

适用于需使用糖皮质激素维持治疗以控制基础炎症轻度、中度和重度持续性哮喘患者。

用法用量

1.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聚甲酚磺醛溶液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或敷贴时则无需稀释,通常敷贴每周进行1~2次。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敷贴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用于止血时,用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无需稀释)的药棉压于出血部位1~2分钟即可达到止血目的。

2.外科、皮肤科及耳鼻喉科:用于止血时,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纱布按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留药液。治疗局部烧伤、褥疮和肢体溃疡也可采用同样方法,以使其坏死组织易于脱落。治疗口腔粘膜与牙龈的病变时,治疗后必须彻底漱口。

口腔吸入,本品的剂量应依不同的病人加以调整。建议患者长期规则用药。使用方法详见“如何使用布地奈德吸入粉雾剂”。当开始以本品治疗时,在哮喘和口服糖皮质激素减量或停药时,本品的用法用量分别为:成人(包括12岁以上的儿童):一日200-1600μg。对于轻度哮喘的患者,一次200-400μg,一日1-2次;对于中度和重度哮喘的患者,日剂量可增加至1600μg。每天早晚使用或每晚同一时间使用,若哮喘症状恶化,则每日剂量应增加。6-12岁的儿童:一次200-400μg,一日1-2次。当哮喘控制后,应缓缓降低至可有效控制哮喘的维持剂量。维持剂量的范围:成人(包括老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一日200-1600μg ?6至12岁的儿童:一日200-800μg 惯用口服糖皮质激素的患者:患者应处于较为稳定的状态蔡开始于常规口服治疗外加一次400-800μg(成人和12岁以上的儿童)或一次200-400μg(6至12岁的儿童),一日二次吸人治疗,大约10天后,应逐步降低口服糖皮质激素的剂量至最低有效剂量(例如以相当于每月1.5㎎强的松的减量方式)。需特别强调的是,口服激素撤除的速度要慢,通常患者可完全以本品替代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

副作用

1、本品有时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如烧灼感或疼痛)。

2、本品为高酸性物质,治疗口腔病变时,可能损伤芽釉质。

糖皮质激素吸入用药的系统副作用明显低于口服给药,文献报道和上市后经验提示可能发生以下不良反应:

一、常见(≥1/100, <1/10)

1.呼吸系统病症:声音沙哑、咳嗽及咽喉刺激

2.口咽部病症:口咽念珠菌感染

3.胃肠道系统病症:吞咽困难

二、罕见(≥1/10 000, <1/1000)

1.皮肤和附属器功能病症:荨麻疹、皮疹、皮炎、皮肤瘙痒、红斑、血管性水肿

2.精神病症:沮丧、精神压抑、易怒、忧虑、精神不定、儿童多动不安

3.内分泌病症:肾上腺皮质功能不足和亢进

4.呼吸系统病症:支气管痉挛

5.免疫系统病症:超敏反应、过敏性休克

6.骨骼肌、结缔组织病症:生长迟缓

三、非常罕见(<1/10000)

1.精神病症:神经质

2.内分泌病症:肾上腺抑制

3.眼部病症:白内障、青光眼

4.骨骼肌、结缔组织病症:骨密度下降

吸入糖皮质激素可能会出现系统作用,尤其是当长期使用高剂量时。这可能包括肾上腺功能减退和生长减缓,骨中矿物质密度降低,白内障,青光眼及易感染。压力承受能力可能受到损伤。然而,吸入性布地奈德与口服皮质激素相比,所发生的系统不良反应少得多。

本品中的辅料乳糖含有少量的牛奶蛋白,因而可能引起过敏反应。

禁忌

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的局部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本品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实验的结果尚未获得,人们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份。

对布地奈德或者牛奶蛋白过敏者禁用(辅料乳糖-水合物中含有少量的牛奶蛋白)。

成分

聚甲酚磺醛:为间甲酚黄酸和甲醛的聚合物。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布地奈德。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

本品为粉雾剂。白色或类白色均匀粉末。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

2、本品应避免与眼睛接触。

3、本品会加速和增强修复过程,如果用药后出现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无需惊恐。

4、经期停止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5、棉织物及皮革与该药液接触后,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

6、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

7、出现不良反应较严重时,应停药。

1.运动员慎用。

2.不应试图靠本品快速缓解哮喘急性发作,此时仍需吸入短效支气管扩张剂。如发现患者使用短效支气管扩张剂无效,或他们所需的吸入剂量较平时增加,则应就诊。此时应考虑增强抗炎治疗,如吸入较高剂量的本品或口服一疗程糖皮质激素。

3.本品是一种预防治疗药物, 因而, 尽管在病症不发作时也应该常规使用以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不可突然停药。

4.对于由糖皮质激素口服治疗过渡到吸入治疗的患者需特别观察。对于肾上腺功能损伤的患者改为吸入治疗时,在紧急情况下,如创伤、手术、感染或哮喘恶化时,需要额外的全身糖皮质激素治疗。这也适用于那些长期接受高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这些患者的肾上腺功能可能已经损伤,其可能导致临床上严重的肾上腺抑制。

5.在撤除期,尽管患者呼吸功能得到维持甚至得到改善,但一些患者有非特异性的不适感,应该鼓励这些患者继续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而减少使用甚至不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除非临床上表现为不利的体征,例如出现肾上腺抑制的征象时。

6.以糖皮质激素的吸入治疗替代口服治疗,有时可能导致以前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所掩盖的症状,例如过敏性鼻炎、湿疹、肌痛或者关节痛。这时应给予对症治疗。

7.与其他吸入治疗相同,吸入性布地奈德可能导致支气管痉挛,其症状表现为吸入后气喘和呼吸急促、气短,这时,应立即给予吸入性支气管扩张剂治疗。此外,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品,并对治疗方案进行重新评估,必要时,可采用其他合适的治疗方式。

8.如果患者使用本品治疗出现呼吸困难的急性发作,应该给予吸入性支气管扩张剂治疗,并应考虑对患者的病情作重新评估。如果最大剂量的吸入性糖皮质激素也不能充分地减轻哮喘症状,可能要求对患者进行短期的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在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同时继续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进行维持治疗。

9.一旦哮喘被控制,就应该降低剂量至最低有效剂量。医生应密切监测通过任何途径使用糖皮质激素的儿童的生长发育,权衡激素治疗对哮喘控制的益处与可能对生长抑制之间的利弊。

10.以前长期依赖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由于长期使用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其肾上腺功能表现出受损。恢复其肾上腺功能可能需要相当一段时间。因而口服糖皮质激素依赖性患者改为吸入本品时,其在一段时间内,可能仍然有肾上腺功能受损的危险。在这些情况下,应该常规监测患者的下丘脑-垂体-肾上腺(HPA)功能。

11.哮喘临床症状的恶化可能源于急性呼吸道细菌感染,可能需要采用抗生素治疗。对于这些患者,可能需要增加本品的剂量,并且可能需要短期使用口服糖皮质激素。应使用短效吸入性支气管扩张剂来减轻急性哮喘症状。

12.如果患者出现急性或者潜伏性肺结核,则应给予特殊照料。使用本品治疗前,应先对其肺结核给予治疗。呼吸道真菌、病毒或者其他感染的患者,也需要特别给予护理,并且只有当他们正在接受充分的抗感染治疗时,才可以使用本品。

13.如果患者呼吸道有大量粘液分泌,则可能需要以口服糖皮质激素进行短期治疗。

14.严重肝病可能降低吸入性布地奈德的清除率,这就导致其系统生物利用度升高。可能的系统作用随后会导致HPA 功能受损,因而必须常规监测这些患者的HPA功能。

本品不适合于那些罕见遗传性半乳糖不耐受、Lapp 乳糖酶缺乏或者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的患者使用。

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的影响,布地奈德不影响驾驶及使用机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