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甲酚磺醛溶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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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聚甲酚磺醛溶液

双氯芬酸二乙胺凝胶

规格

36%(w/w)

20g:0.232g(按双氯芬酸钠计0.2g)
生产企业

黄石卫生材料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40836

国药准字H20040301
说明
适应症

妇科:

用于局部治疗宫颈及阴道的局部炎症(如细菌、滴虫和霉菌感染引起的白带增多),尖锐湿疣、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等。用于宫颈息肉切除或活检后的止血。

外科和皮肤科

加速烧伤后坏死组织脱落,促进愈合过程(如小面积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尖锐湿疣等)

耳鼻喉科

用于局部治疗口腔黏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扁桃体切除后及鼻出血的止血。

本品适用于缓解局部的疼痛及炎症.局限性软组织病.如腱鞘炎.肩-手综合症和滑囊炎.关节周围病变.四肢与脊柱的骨关节炎,肌腱.韧带.肌肉和关节的创伤后炎症.如扭伤.劳损和挫伤。

用法用量

1.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聚甲酚磺醛溶液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或敷贴时则无需稀释,通常敷贴每周进行1~2次。治疗前先彻底清洁宫颈及宫颈管,去除分泌物,为此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棉签插入宫颈管,转动数次取出,然后再将浸有药液的纱布块轻轻敷贴于病变组织,持续1~3分钟。用于止血时,用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无需稀释)的药棉压于出血部位1~2分钟即可达到止血目的。

2.外科、皮肤科及耳鼻喉科:用于止血时,可将浸有聚甲酚磺醛溶液的纱布按压在出血部位1~2分钟,止血后最好擦干残留药液。治疗局部烧伤、褥疮和肢体溃疡也可采用同样方法,以使其坏死组织易于脱落。治疗口腔粘膜与牙龈的病变时,治疗后必须彻底漱口。

外用.根据患处大小使用本品适量涂布.并轻轻揉擦.一日3-4次。

副作用

1、本品有时出现局部刺激症状(如烧灼感或疼痛)。

2、本品为高酸性物质,治疗口腔病变时,可能损伤芽釉质。

1.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性反应的情况较少出现.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的皮肤并长期应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 2.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小水泡.大水泡或鳞屑等。

禁忌

怀孕期间,特别是妊娠晚期,任何宫颈内的局部治疗均应避免,宫颈外和阴道烧灼只有在极特殊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本品亦不例外,此时应充分考虑药物对母婴的潜在危害,尽管动物试验表明此药无任何致畸作用,但人体实验的结果尚未获得,人们还不清楚哺乳期妇女的乳汁内是否会含有此药的活性成份。

对本品及其成分(异丙醇.丙二醇)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

成分

聚甲酚磺醛:为间甲酚黄酸和甲醛的聚合物。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双氯芬酸二乙胺10毫克(以双氯芬酸钠记)。辅料 为:丙二醇、聚山梨酯80、乙醇、卡波姆。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的液体。

本品为无色透明凝胶。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切忌内服。

2、本品应避免与眼睛接触。

3、本品会加速和增强修复过程,如果用药后出现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无需惊恐。

4、经期停止治疗: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5、棉织物及皮革与该药液接触后,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

6、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

7、出现不良反应较严重时,应停药。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 3.肝、肾功能不全者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如在哺乳期必须使用,则不应用于乳房或大面积皮肤,也不应长期使用; 4.不得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5.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6.如使用本品7日,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本品还有丙二醇,可能引起某些人局部皮肤的轻度刺激;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若意外吞食本品可能出现同口服非甾体抗炎药类似的不良反应症状,应立即(呕)吐出本品,并在短时间内就医。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