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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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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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mg |
(1)1g/袋;(2)2g/袋。每1g中含凝乳酶活力不得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得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 10μg |
生产企业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50250 |
国药准字H2014001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婴儿和儿童急性腹泻的对症治疗,作为口服补液或静脉补液的补充。 |
用于慢性胃炎所致的上腹部不适、胀满、食欲不振等。也可用于婴儿吐奶和消化不良性腹泻。 |
用法用量 |
本品应在给子口服补液或静脉补液的前提下用药。每日3次,每次按15mgkg服用。每日总剂量应不超过6mgkg。连续服用不得超过7天。 |
口服。用少量温水冲服;用量:成人一次2~3g,一日3次;婴幼儿一次1g,一日3次;6个月以下婴儿一次0.5g,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见嗜睡、皮疹、便秘、恶心和腹痛等。 |
个别病例有胃部不适及背部瘙痒感,停药后即消失。 |
禁忌 |
以下人群禁用: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不能摄入果糖,对葡萄糖或半乳糖吸收不良,缺少蔗糖酶、麦芽糖酶者:对本品中所含成份过敏者。 |
1、胃粘膜出血患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消旋卡多曲。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羔羊胃提取物(含凝乳酶、胃蛋白酶)和维生素B12。每1g中含凝乳酶活力不得少于40单位,胃蛋白酶活力不少于15单位,维生素B1210最。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粉末和颗粒,有特定的杏香味。 |
本品为淡黄色或黄色颗粒,有特殊气味,略有引湿性。 |
注意事项 |
1.连续服用本品5天后,腹泻症状仍持续者应进-步 就诊或采用其它药物治疗方案。 2.本品可以和食物、水或母乳一起服用,但请注意溶解混合均匀。 3.请勿次服用双倍剂量。 4.应避免与细胞色素酶P450-3A4抑制剂如红霉素、酮康唑(可能减少消旋卡多曲的代谢)同时使用。 5.应避免与细胞色素酶P4503A4诱导剂如利福平(可能降低消旋卡多曲的抗腹泻作用)同时使用。 6.如使用者患有糖尿病,应考虑到本品中的含糖量(1.0g散剂中约含0966g蔗糖)。 7.由于缺少相关研究,本品不应作为急性痢疾伴tf便及高热的首选治疗,不应用于广谱抗生素治疗过程中发生的腹泻。 |
1.本品不宜和奶制品一起调制服用 2.用水冲服时,水温不得超过40℃ 3.本品在碱性溶液中易破坏失活,PH值在6以上不稳定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具有吸湿性,开封后请注意勿受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