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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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片(I)

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规格

磷酸西格列汀50mg(以游离碱计)和盐酸二甲双胍500mg

0.5g*12片
生产企业

南京亿华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71018

国药准字H20040816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配合饮食和运动治疗,用于经二甲双胍单药治疗血糖仍控制不佳或正在接受二者联合治疗的2型糖尿病患者。

单独使用本品,建议联合饮食及运动疗法,达到控制非胰岛素依赖型(2型)糖尿病血糖作用。本品还可和磺脲类降糖药或胰岛素合并用以控制2型糖尿病人血糖。

用法用量

一般建议:

用本品进行降糖治疗时,应根据患者目前的治疗方案、治疗的有效程度、对药物的耐受程度给予个体化的剂量,但不能超过磷酸西格列汀100 mg和二甲双胍2000 mg的每日最大推荐剂量。

通常的给药方法是每日两次,餐中服药,并且在增加药物剂量时应当逐渐增量以减少二甲双胍相关的胃肠道副作用。

剂量推荐:

根据患者目前的治疗方案来决定本品的初始剂量。每日服药两次,餐中服药。可供选择的药物剂量有:

50mg西格列汀/500mg盐酸二甲双胍

50mg西格列汀/850mg盐酸二甲双胍

对于单独服用二甲双胍血糖控制不佳的患者:

本品的初始剂量应当提供西格列汀的剂量为50mg每日两次(每日总剂量100mg)再加上目前正在服用的二甲双胍的剂量。

对于正同时接受西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现需要更换治疗方案的患者:

本品的初始剂量可根据患者目前正在服用的西格列汀和二甲双胍的剂量选择。

2型糖尿病使用本品治疗高血糖时没有固定的剂量。在不超过最大推荐剂量,即2000毫克/日的情况下,剂量根据作用和耐受必须个体化。

本品通常随晚餐单次服药。为了减少胃肠道并发症的发生,也为了使用最小剂量的药物使患者的血糖足以控制,应从小剂量开始服用,逐渐增加剂量。治疗开始和调整剂量期间(见推荐的服药计划),测定空腹血糖可用于确定本品的治疗反应,以及确定患者最小的有效剂量。此后,应每隔三月测定糖化血红蛋白,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与磺脲类药物及胰岛素联合使用,治疗的目标都是使用最低的有效剂量使空腹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水平降至正常水平或接近正常水平。

监测血糖和糖化血红蛋白可以确定原发失效和继发失效,前者是指服用最大推荐剂量的药物仍不能有效降低血糖,而后者是指经过最初一段有效期后而丧失满意的降糖作用。对于通常单纯饮食控制血糖的控制良好而暂时血糖升高的患者,短期服用本品是有效的。

请详见说明书。

副作用

西格列汀二甲双胍复方制剂中各活性成分的不良反应:西格列汀已知不良反应:在西格列汀单药治疗的患者中发生率≥5%且比接受安慰剂患者更常见的不良事件(不考虑研究者对因果关系的评估)是鼻咽炎。二甲双胍的已知不良反应:开始二甲双胍治疗后最常见(>5%)的已确定不良反应是腹泻、恶心/呕吐、胃肠胀气、腹部不适、消化不良、衰弱和头痛。其他少见者为大便异常、低血糖、肌痛、头晕、指甲异常、皮疹、出汗增加、味觉异常、胸部不适、寒战、流感样症状、潮热、心悸、体重减轻等。二甲双胍可减少维生素B12吸收,但极少引起贫血。捷诺达在治疗剂量范围内,引起乳酸性酸中毒罕见。上市后经验:在捷诺达或其成分之一西格列汀上市使用后,有如下其他的不良反应报告。这些不良反应可见于捷诺达或西格列汀单药治疗和/或与其它降血糖药联合治疗。由于这些反应由不确定数量的人群自发报告,通常不可能可靠地估计其发生频率或与药物暴露量建立因果关系。过 敏反应,包括过敏症、血管性水肿、疹、风疹、皮肤血管炎和剥脱性皮肤损害,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急性胰腺炎,包括致死性和非致死性 出血性和坏死性胰腺炎;肾功能恶化,包括急性肾功能衰竭(有时候需要透析);上呼吸道感染;肝酶水平升高;便秘;呕吐;头痛;关节痛;肌痛;肢体疼痛;背 痛。实验室检查:磷酸西格列汀:在接受西格列汀和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中实验室不良反应的发生率(7.6%)与接受安慰剂和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8.7%)相似。在大多数但不是所有研究中,由于嗜中性粒细胞小幅度增加,观察到白细胞计数出现小幅度增加(相对于安慰剂,白细胞的差异大约为200细胞/uL;白细胞的基线平均值大约为6600细胞/uL)。实验室参数的变化被视为没有临床意义。盐酸二甲双胍:在 二甲双胍的一项为期29周的对照试验中,在大约7%的患者中观察到既往正常的维生素B12血清浓度降低到正常水平以下,但没有临床表现。这种维生素B12 水平的下降可能是由于二甲双胍干扰了B12-内因子复合物吸收B12所致,然而,该现象伴有贫血非常罕见。停用二甲双胍或补充维生素B12后很快缓解。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包括腹泻,恶心,呕吐,胃胀,乏力,消化不良,腹部不适及头痛。部分患者因腹泻停药。其他少见者为大便异常、便秘、腹痛、腹胀、低血糖、肌痛、头昏、头晕、指甲异常、皮疹、出汗增加、味觉异常、胸部不适、寒战、流感症状、潮热、心悸、体重减轻等。二甲双胍可减少维生素B12吸收,但极少引起贫血。接受盐酸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乳酸酸中毒发生率甚低,通常发生在明显肾功能障碍患者。如服用本品后,发生本说明书之外的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与医生联络。

禁忌

本品(磷酸西格列汀/盐酸二甲双胍)的禁忌包括:

1. 肾病或肾功能异常,即血清肌酐水平≥1.5mg/dl(男性)、≥1.4mg/dl(女性),或肌酐清除率异常,这些情况也有可能是由循环衰竭(休克)、急性心肌梗死和败血症引起。

2. 已知对磷酸西格列汀、盐酸二甲双胍或本品的任何其它成分过敏(参见注意事项,磷酸西格列汀,过敏反应和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

3. 急性或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在内,无论是否伴有昏迷。

对于接受影像学检查需要血管内注射含碘造影剂的患者,应暂时停止本品治疗,因为这类造影剂可能造成急性肾功能改变(参见注意事项:盐酸二甲双胍)。

患下列疾病者禁用盐酸二甲双胍治疗:

1.肾脏疾病或由心血管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塞及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如血肌酐水平≥1.5mg/dl(男),≥1.4mg/dl(女)或肌酐清除率异常)。

2.需要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其他严重心、肺疾患;

3.接受过放射性治疗包括胃肠外给予碘标造影剂的病人应暂停应用盐酸二甲双胍,因为用这类产品可导致肾功能的急性改变。

4.已知对盐酸二甲双胍和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

5.急性或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酮症酸中毒,有或没有昏迷。

6.严重感染和外伤,外科大手术,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等;

7.酗酒;

8.维生素B12和叶酸缺乏未纠正者。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磷酸西格列汀和盐酸二甲双胍。

盐酸二甲双胍。

性状

本品为淡粉色异形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异形片

注意事项

本品不能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患者。

胰腺炎:在上市后经验中,接受西格列汀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中曾报道了急性胰腺炎,包括致死性和非致死性出血性或坏死性胰腺炎(参见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由于这些报告由不确定数量的人群自发报告,通常不可能可靠地估计其发生频率或与药物暴露量建立因果关系。在开始西格列汀二甲双胍治疗后必须仔细观察患者的症状和体征。若怀疑胰腺炎,必须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相应的治疗。目前尚未在既往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中进行西格列汀二甲双胍的研究。目前还不清楚既往有胰腺炎病史的患者使用西格列汀二甲双胍是否会增加胰腺炎发生的风险。必须将急性胰腺炎的特征性症状告知患者:持续性、重度腹痛。

监测肾功能:已知二甲双胍和西格列汀都主要通过肾脏排泄。随着肾功能损害程度加重,二甲双胍在体内蓄积和乳酸酸中毒的发生风险相应增加。因此血清肌酐水平超过其年龄相应的正常值上限的患者,不能服用本品。对于高龄患者,应当谨慎调整本品的剂量,用最低药物剂量达到适当的血糖控制效果,因为年龄的增加是与肾功能降低相关的。

已有关于肾功能恶化的上市后报告,包括急性肾衰竭,有时需要透析。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应当先评价患者的肾功能并确保肾功能正常,开始服药后每年至少检查一次肾功能。对于估计肾功能正在恶化的患者,尤其是老年人,应当经常检查肾功能,一旦发现肾功能损害时应立即停止本品治疗。

磷酸西格列汀

过敏反应:在接受本品成分之一西格列汀治疗的患者中,曾出现严重的过敏反应的上市后报告。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过敏症、血管性水肿和剥脱性皮肤损害,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这些不良反应在开始西格列汀治疗后3个月内发生,其中部分报告见于首次给药后。如果怀疑过敏反应,必须停止本品治疗,评估导致不良事件的其它潜在原因并开始针对糖尿病的其他治疗。(参见禁忌和不良反应,上市后经验。)

盐酸二甲双胍

乳酸酸中毒∶乳酸酸中毒是一种罕见但严重的代谢系统并发症,可以在本品(磷酸西格列汀/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过程中因为二甲双胍的蓄积而发生;一旦发生,致死率在50%左右。乳酸酸中毒的发生还与许多病理生理情况有关,包括糖尿病以及任何导致组织严重灌注不足和低氧的状况。乳酸酸中毒的临床特点为:血乳酸水平升高(>5mmol/L)、血pH值下降、电解质紊乱伴阴离子间隙增高以及乳酸/丙酮比率增高。如果导致乳酸酸中毒的原因是二甲双胍,此时二甲双胍血浆水平一般会>5μg/mL。

据文献记录,接受盐酸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乳酸酸中毒的发生率是非常低的(约0.03例/1000患者/年,其中死亡病例约0.015例/1000患者/年)。临床试验中每年有2万多例患者接受二甲双胍治疗,没有发生乳酸酸中毒的报告。报告的乳酸酸中毒病例主要发生在有严重肾功能不全的糖尿病患者身上,包括肾脏本身疾病和肾脏低灌注的患者,且这些患者往往还患有其它内科/外科疾病,服用了多种伴随药物。需要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发生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增高,尤其是那些非稳定性或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这些患者组织发生灌注不足和低氧血症的危险性高于常人。患者肾功能不全的程度越重、年龄越大,发生乳酸性酸中毒的危险性越高。因此,如果能够定期监测服用二甲双胍患者的肾功能并将二甲双胍调整到最低有效剂量,则患者发生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将大大降低。老年患者在治疗时尤其应当注意监测肾功能的变化。年龄≥80岁的老年患者不能接受二甲双胍治疗,除非患者的肌酐清除率证明患者的肾功能没有下降,因为这类患者比其它患者更容易发生乳酸酸中毒。另外,一旦患者出现与低氧血症、脱水或败血症相关的任何临床症状,都应立即停止二甲双胍治疗。由于肝功能受损会严重削弱患者体内乳酸的清除能力,因此如果患者存在肝病的临床症状或实验室检查证据,应避免服用二甲双胍。医生还应当告诫服用二甲双胍的患者避免过度饮酒(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的大量饮酒),因为酒精会增强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此外,患者在接受任何血管内注射造影剂的影像学检查或任何手术之前都应当暂时停止二甲双胍治疗。

服用二甲双胍的患者,如果空腹静脉乳酸水平高于正常值上限,但小于5mmol/L时,不一定表示患者即将发生乳酸酸中毒,也可能用其他机制来解释,例如糖尿病控制不佳、肥胖、剧烈体力活动或标本处理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

任何糖尿病患者如果发生代谢性酸中毒,但缺乏酮症酸中毒的证据(酮尿和酮血症)时,都应怀疑有乳酸酸中毒的可能。

乳酸酸中毒是一种急症,必须住院治疗。服用二甲双胍的患者一旦发生乳酸酸中毒应当立即停止二甲双胍治疗,并迅速给予全身支持性治疗措施。由于盐酸二甲双胍是可以通过透析清除的(血流动力学稳定情况下清除率为170mL/min),所以对于乳酸酸中毒患者可以推荐通过血液透析来缓解酸中毒并清除蓄积的二甲双胍。通过这种治疗措施常常可以快速扭转患者的症状,帮助患者痊愈(参见禁忌)。

低血糖:接受二甲双胍单药治疗的患者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发生低血糖。低血糖经常发生在以下情况:能量摄入不足、剧烈运动后没有及时补充能量、同时还接受了其他降血糖药物(比如磺酰脲类药物和胰岛素)治疗或饮酒。老年、体弱、营养不良的患者以及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足、酒精中毒的患者,尤其容易发生低血糖。老年人和接受β-肾上腺受体阻滞剂治疗的患者发生低血糖时通常难以发现。

服用其他可能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代谢的药物:这些药物由于可以影响肾功能,或导致血流动力学状态的变化,或影响二甲双胍的代谢,例如通过肾小管排泄清除的阳离子药物(参见药物相互作用-盐酸二甲双胍),服用时应谨慎。

涉及血管内注射碘造影剂的影像学检查(例如静脉尿路造影、静脉胆管造影、血管造影、注射静脉造影剂的计算机断层扫描[CT]):血管内注射碘造影剂的影像学检查,可能导致急性肾功能改变,并且与接受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发生乳酸酸中毒相关(参见禁忌)。因此患者在准备接受这种影像学检查之时或之前应暂时停止服用本品,且在检查结束后的48小时内也不能服用,直到再次检查肾功能证实正常以后才能重新服用本品治疗。

低氧状态:任何原因引起的循环衰竭(休克)、急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急性心肌梗死以及其他引起低氧血症的情况,都可能引起乳酸酸中毒,还可以引起肾前性氮质血症。一旦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发生上述事件,应当立即停药。

手术:患者在接受任何手术(除非是不限制食物和液体摄入的小手术)之前都应当暂时停止本品治疗,除非患者能够重新进食且复查肾功能正常以后才能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饮酒:已知饮酒可以增强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影响。因此医生应当告诫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避免过度饮酒,无论是短期或长期大量饮酒。

肝功能受损:由于发生过几例与肝功能受损有关的乳酸酸中毒,因此对于有肝病的临床表现或实验室证据的患者,都应当避免使用本品。

维生素B12水平:在一项为期29周的二甲双胍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约7%既往血维生素B12水平正常的患者,服药后维生素B12水平降低到正常范围以下,但没有临床症状。这种维生素B12水平的下降可能是因为二甲双胍干扰了维生素B12-内因子复合物吸收维生素B12所致,但发生这种情况的患者罕见贫血,且在停用二甲双胍或补充维生素B12后很快缓解。建议服用本品的患者每年接受一次血液学参数的检查,一旦出现任何明显的参数异常都应当仔细追查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某些个体(维生素B12或钙的摄入或吸收不足)似乎更容易发生维生素B12水平低于正常值。这类患者每2~3年常规检查一次血维生素B12水平可能会有益。

既往血糖控制良好但近期临床状况发生变化的2型糖尿病患者:既往通过本品治疗病情一直控制良好的2型糖尿病患者,如果出现实验室检查异常或出现临床症状(尤其是模糊和很难界定的症状)时,应立即检查有无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检查项目包括测量患者的电解质、酮体、血糖,如果需要还可以测量血pH值、乳酸、丙酮酸以及二甲双胍水平。一旦患者发生任何一种酸中毒都应当立即停止本品治疗,并给予恰当的治疗措施。

血糖控制不佳:既往血糖控制良好的患者,一旦发生应激例如发热、创伤、感染或接受手术时,都有可能出现暂时的血糖控制不佳。此时,有必要停止本品治疗,暂时给予胰岛素治疗。急性期过后可以重新开始本品治疗。

警告乳酸酸中毒:

乳酸酸中毒是使用本品由于二甲双胍的蓄积导致的一种少见但是严重的代谢并发症。当发生乳酸酸中毒时,大约50%的患者危及生命。

许多病理生理状态下会出现乳酸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明显的组织低灌注和低氧血症时,乳酸酸中毒的特征有血乳酸水平升高(>5mmol/l),血酸碱度降低,阴离子间隙增加的电解质紊乱和乳酸/丙酮酸比值升高,当二甲双胍涉及乳酸酸中毒的病因时,发现血浆二甲双胍的浓度通常>5μg/ml。

据报道,接受盐酸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乳酸酸中毒发生率是很低的。(大约0.03例/1000患者年,大约0.015例死亡患者/1000患者年)所报告的病例主要发生在有明显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包括肾脏本身病变和肾脏的低灌注,这通常发生在合并多种内外科问题接受多种药物治疗的患者。

存在需要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的患者,特别是那些存在低灌注和低氧血症危险的不稳定和急性充血性心衰的患者发生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提高。发生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障碍的程度和年龄的增高而增高。服用本品的患者应规律检测肾功能,服用最小有效剂量的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能够明显降低乳酸酸中毒的发生率。特别是老年患者治疗过程中要严密检测肾功能。>80岁的糖尿病患者由于更容易发生乳酸酸中毒,不推荐首选本品治疗,除非肌酐清除率的测定提示肾功能没有降低。

另外,当任何出现低氧血症、脱水和败血症情况下,都应迅速停用,由于肝功能受损会明显限制乳酸的清除能力,在有临床和实验室证据的肝脏疾病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因为酒精使盐酸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发生作用,所以服用本品都应避免突然或长期饮用过量酒精。

另外,使用血管内放射造影检查或审核外科手术之前都应暂时停用。(见一般注意事项)乳酸酸中毒的发生往往是隐蔽的,仅伴有一些非特征的症状例如不适、肌痛、呼吸困难、嗜睡和非特征的腹部不适。酸中毒更明显时可能伴有低体温、低血压和难治性心率失常。患者和他们的医生应当知道这些症状可能的重要性,当出现这些症状时应当建议患者立即就医(见一般注意事项)。本品应当停用至这种情况完全缓解。如果有提示,血清电解质水平、酮体、血糖水平、血酸碱度、乳酸盐水平甚至二甲双胍水平的测定是有用的。

如果患者服用任何剂量治疗初期都出现胃肠道症状,这可能与药物无关,随后出现的胃肠道症状可能是由于乳酸酸中毒或其他严重疾病。服用本品的患者,空腹静脉血浆乳酸盐水平如超过正常范围高限,但低于5mmol/l并不一定意味着即将发生乳酸酸中毒,可能是由于其他机制造成的。例如糖尿病控制不良、肥胖、高强度的体力活动或者是由于处理样本的技术缘故。(见一般注意事项)伴有代谢酸中毒的任何糖尿病患者,如缺乏酮症酸中毒的证据(酮尿或酮血症)则都应疑诊乳酸酸中毒。

乳酸酸中毒是必须在医院治疗的急症。服用本品的乳酸酸中毒的患者应立即停药并及时进行支持诊断的检查,由于盐酸二甲双胍是可以被透析出来的(血液动力学状况良好的时候清除速度可以达到170毫升/分钟),因此建议立即进行透析治疗纠正酸中毒,排除蓄积的二甲双胍,经过这样的治疗通常症状会迅速缓解恢复。(见禁忌和一般注意事项)

一般注意事项监测肾功能——二甲双胍已知是经过肾脏排泄,随着肾功能受损的程度的增强,二甲双胍蓄积和发生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之增加。因此,血清肌酐水平超过相应年龄的正常高限的患者不应接受本品治疗。

由于肾功能随着年龄有所下降,接受治疗的老龄患者应当在保证足够的降糖作用下调整至最小剂量。老年患者,特别是年龄>80岁的患者应当常规检测肾功能,通常不应调至最大剂量。(见警告和用法用量)开始治疗前以及此后至少每年应检测,评价肾功能。

而预料到会发生肾脏功能障碍的患者,应当更频繁地检测肾脏功能,一旦出现肾功受损的证据则停用。影响肾功或二甲双胍分布的药物的合并使用——可能影响肾功或导致血流动力学明显改变以及干扰二甲双胍分布的合用药物,例如通过肾小管排泌清除的阳离子药物应当慎用。(见(药物相互作用))

血管内注射碘化造影剂进行放射检查(例如静脉泌尿系造影、静脉胆管造影、血管造影和静脉注射造影剂的CT检查)——静脉内使用碘化物对照检查会导致肾功的急性改变,接受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发生乳酸酸中毒(见(禁忌)症)。因此计划作这类检查的患者,检查前至检查后48小时应当暂时停用本品,直到肾功能恢复至正常后再次用药。

组织缺氧状态——任何原因引起的心血管功能衰竭(休克)、急性充血性心衰、急性心肌梗塞或其他以低氧血症为特征的情况可以办法乳酸酸中毒,也可以导致肾前性氮质血症。本品治疗的患者出现上述情况时应立即停药。

外科手术——需接受外科手术的患者应当暂时停用(除了不限制进食和液体的小手术),直到饮食恢复,肾功恢复后再开始服药。饮酒——已知酒精能够影响二甲双胍对乳酸代谢的作用。因此应当警告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避免突然或长期的过量饮酒。

肝功能受损——一些乳酸酸中毒的患者合并有肝功能损害,因此通常情况下有肝脏疾病的临床或试验室证据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

维生素B12水平——据报道盐酸二甲双胍片在为期29周的临床对照试验中观察到大约7%的患者既往血清维生素B12水平正常,服药后降至正常水平以下,但不伴有临床表现。这种降低可能是由于干扰了B12内因子复合物对维生素B12的吸收,维生素水平B12的降低很少伴发贫血,停用盐酸二甲双胍片或补充维生素B12后能迅速恢复。建议服用本品的患者应当每年测定血液学参数,出现明显的异常时应该进行恰当的分析和治疗。某些患者(那些摄入或吸收维生素B12和钙不足的患者)可能更容易发生维生素B12水平的降低。这种患者每隔2-3年测定一次血清维生素B12水平是有益的。

既往控制良好的2型糖尿病患者临床情况发生变化——既往服用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控制良好的2型糖尿病患者出现实验室化验异常或临床异常(特别是乏力或维于言表的不适)应当迅速寻找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的证据。测定包括血清电解质、酮体、血糖、血酸碱度、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存在任何类型的酸中毒都应立即停用,开始其他恰当的治疗方法。(见警告)

低血糖——单独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正常情况下不会产生低血糖,但当进食过少,或大运动量后没有补充足够的热量,与其他降糖药物联合使用(例如磺脲类药物和胰岛素),饮酒等情况下会出现低血糖。老年、衰弱或营养不良的患者,以及肾上腺和垂体功能低减、酒精中毒的患者更易发生低血糖。老年患者和服用β-肾上腺阻滞剂的患者的低血糖很难辨认。

血糖控制不良——固定服用某种降糖药物的患者发生应激时,例如发热、昏迷、感染和外科手术,血糖会暂时控制不良。这时,必须停用本品,暂时改用胰岛素,待急性状态缓解后可以再恢复使用。经过一段时间的应用,口服降糖药的降糖作用会有所降低。这种现象可能是由于潜在疾病的进展或对药物的反映降低,被称为继发失效,应当与治疗开始时由于药物不起作用引起的原发失效相鉴别。本品或磺脲类药物单独治疗,以及本品联合磺脲类药物治疗都可能发生继发失效,这时应当考虑改变治疗,包括开始胰岛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