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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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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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0mg |
0.2g |
生产企业 | 上海衡山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20120212 |
国药准字H3102288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等。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用法用量 |
本品不是设计用于吞咽或咀嚼,而是置舌上有水或无水让其崩解成颗粒后吞下。片剂完全崩解不超过1分钟。 |
口服,成人一次1片,1日2次,24小时内你超过4次,小儿遵医嘱。 |
副作用 |
轻度头痛、头晕、嗜睡、腹泻、皮疹、皮肤瘙痒;少见纳差、乏力、蛋白尿;偶见阳痿、焦虑、抑郁和肌痛;转氨酶升高、总胆固醇升高、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及嗜酸细胞增多。 |
本品的不良反应总体上讲并不常见,且通常在继续用药或停药后可消失。 |
禁忌 |
1.对本品各成份过敏者禁用。 2.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 |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兰索拉唑。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两咪替丁O.2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 |
性状 |
白色至微黄色带红棕色斑点片。 |
本品为白色片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绿色片,或为薄膜衣片。 |
注意事项 |
1、与安定、苯妥英钠合用时,注意调整本品剂量,并仔细观察其反应。 2、使用本品有可能掩盖胃癌症状,应在排除恶性肿瘤的基础上使用。 3、不宜用于维持治疗。 4、尚未确立对小儿用药的安全性(经验尚不足)。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 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 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 7.下列情况应慎用: (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 (2)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 (3)器质性脑病; (4)肝肾功能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