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 |
5gx10袋 |
生产企业 | 太原市振兴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
批准文号 |
HC20170008 |
国药准字H1402348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咳痰、打喷嚏、流鼻涕、鼻塞。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6~12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袋) 一日次数 1~3 10~14 0.5~1 一日3次 4~6 16~20 1~1.5 一日3次 7~9 22~26 1.5~2 一日3次 10~12 28~32 2~2.5 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轻度头晕、头痛、恶心、皮肤过敏。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肾炎等患者禁用。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愈创木酚甘油醚72.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4毫克,海葱流浸膏0.008毫升。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m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人工牛黄5mg。辅料为:蔗糖、淀粉。 |
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有香味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7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