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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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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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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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袋装6克 |
生产企业 | 浙江一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C20170008 |
国药准字Z200630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咳痰、打喷嚏、流鼻涕、鼻塞。 |
清热解毒,疏风透表。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肿痛,及病毒性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6~12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轻度头晕、头痛、恶心、皮肤过敏。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肾炎等患者禁用。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愈创木酚甘油醚72.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4毫克,海葱流浸膏0.008毫升。辅料为: |
主要成分:金银花、柴胡、连翘、紫苏叶、黄芩、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有香味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7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