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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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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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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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粒 |
生产企业 | 辽宁王牌速效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HC20170008 |
国药准字H2102271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咳嗽、咳痰、打喷嚏、流鼻涕、鼻塞。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2~5岁,一次5毫升;6~12岁,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偶见轻度头晕、头痛、恶心、皮肤过敏。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1.肺出血、急性胃肠炎、肾炎等患者禁用。2.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0毫升中含愈创木酚甘油醚72.3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氢溴酸右美沙芬4毫克,海葱流浸膏0.008毫升。辅料为: |
本品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
性状 |
本品为橙红色有香味的澄清液体。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注意事项 |
1.本品服用7天,如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本品无退热作用,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4.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