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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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特比萘芬喷雾剂

硝酸咪康唑乳膏

规格

1%(g:g)

0.02
生产企业

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H20140725

国药准字H2002344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治疗敏感真菌所致的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等。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用法用量

外用,喷于患处,一日2~3次。疗程1~2周。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副作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搔痒等。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1.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2.哺乳期妇女禁用。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成分

本品每瓶含主要成分盐酸特比萘芬0.15克。辅料为:95%乙醇、丙二醇、聚乙二醇1000、醋酸钠。

本品每克含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三乙醇胺、十八醇、甘油、羟苯乙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纯化水。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桉压阀门,药液即成雾粒喷出。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粘膜(如口、鼻等)。

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5.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避免接触眼睛。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