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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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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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mg |
0.2g*24片 |
生产企业 | 广东彼迪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50121 |
国药准字H4402469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单用饮食控制,运动治疗和减轻体重不足以控制血糖水平的成人2 型糖尿病患者。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用法用量 |
每日1次,剂量为30至120mg(即1至4片)、建议于早餐时服用。建议吞服。如某日忘记服用药物,第二日服药剂量不得增加。与所有降血糖药一样,应根据患者的血糖水平来调整剂量。 |
饭后服用。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
副作用 |
1.低血糖。 2.胃肠道紊乱,包括恶心、消化不良、腹泻和便秘都有过报道;如果用餐时服用达美康或剂量分次服用,可以避免或减轻以上症状。 3.以下为曾有的较少报导的不良反应: (1)粘膜和皮肤反应:皮疹、瘙痒症、风疹、斑丘疹; (2)血液疾病:贫血、白血球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 (3)肝酶水平增高(ASAT,ALAT,碱性磷酸酯酶)、肝炎(罕见)。 4.如有胆汁郁积性黄疸出现,停止服用本药。一般而言,这些症状在治疗停止后均会消失。 |
偶见轻度嗜睡、头晕、恶心、心悸、无力、上腹痛等反应,遇过敏反应应停药,上述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停药后缓解。 |
禁忌 |
- 已知对格列齐特或其中某一种赋形剂、其它磺脲类、磺胺类药物过敏; - 1 型糖尿病; - 糖尿病昏迷前期,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 严重肾或肝功能不全:对这些病例建议应用胰岛素; - 应用咪康唑治疗者(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 哺乳期(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对氯唑沙宗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化学名称为:1-(3-氮杂双环[3,3,0]辛基)-3-对甲苯磺酰脲。 |
氯唑沙宗。化学名:5-氯-2痉基苯并口噁唑分子式:C7H4ClNO2分子量:169.5671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椭圆形片。两面有刻印,一面印有“DIA30”,另一面印有“。”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1.低血糖:用磺脲类降血糖药物治疗时会发生低血糖,有些病例中会很严重或持续很长时间,如有必要应住院几天控制血糖。 2.为了减少低血糖发作的危险,必须小心选择病人及所用剂量,并对患者解释清楚低血糖的情况。 3.年纪较大、营养不良或身体状态有改变的病人,肾上腺功能不全或垂体机能减退的患者,对于抗糖尿病药物产生的降血糖作用尤其敏感。在老年患者和用B阻断剂治疗的患者中很难诊断出低血糖。 4.本药只能处方给每天饮食规律(包括早餐)的病人。如果不按时用餐,低血糖危险增加,所以有规律地摄入碳水化合物很重要,并避免用餐次数不够或饮食中含碳水化合物不足。低血糖更易发生在低热量饮食的患者中,或者经过了长时间的大量运动,或饮酒之后,或者合并应用其它降血糖药的患者中。 5.肾脏或肝脏功能不全会改变达美康在体内的分布,肝脏功能不全还会降低新的葡萄糖生成的能力 ;这两个作用会增加严重低血糖反应的危险性。 6.血糖不均衡:在发烧、外伤或感染的病人,或进行外科手术的病人中,用抗糖尿病药物控制血糖浓度的作用会有下降。在这些病例中,有必要中断本药的治疗而使用胰岛素。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药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